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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3-03-28 12:30:4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个人读后感【精】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读后感【精】

个人读后感1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哈罗德是幸运的。自我救赎是漫长且痛苦的旅程。在朝圣的'路上,他做到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想去做某些事情?为什么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能懂得有些事的不值得和有些人的重要?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个人读后感2

  ‘世界那么大,总有一个人在等你’,听起来挺不错句子,表达出那么一丝浪漫的语气,或许,在世界上的每一个我们,都值得被某个角落的某人等着,一辈子很短,能够相遇是一种天意,奈何也总有人不能相遇,这也不过是一种失意,有人觉得遗憾满怀,枉费此生最终也注定一个人离开,像极了一个人懵懂的来……有人觉得不虚此行,那是因为他们有够幸运,世界那么大,却能好不容易又轻而易举看见等着的人。如果你还在等着,说明你也还在被等着,没有必要着急,相遇始终是一种注定,有些事,强求不来,也挽留不下,或许你可以尝试着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等到了,那是你的期遇,等不到,也不觉得有任何遗憾,想象着,你们在同一片天下生活了一辈子,即使未曾相见,却为了彼此终其一生孤独,隔着无形的无法逾越的沟壑障碍,你们只是没有相互遇见,甚至每天做着相同的'事,像重复叠加相似的影子般,你在世界这端,他在世界另一角,直到最后一刻离开,突然觉得,能被这么一个人等着,也该是首多么浪漫的情诗。

个人读后感3

  有些生活,只是向往,有些故事,却已经发生听完了,看完了,终于能舒一口气了。

  有些文字看着挺累的,或许是对那些问题所描写事物发自内心的反感?不知道,无所谓了。的合集,其实看着应该蛮轻松的,或许是向往一些生活,一些做法?而我不能做。生活中一些事,一些物,都会在漫漫人生路上留下它该有的印迹。只不过再回头时,我们不一定能够再想起来了。文字是最好的载体,或许它不能还原当下一模一样的心情,但是却能留下一把通往过去的钥匙。想起简书,其实也有不少作者(并非签约),也有这样的`功底。但可能机缘不巧,暂时没有遇到而已。一本书,总有打动你的几篇文章,对我来说可能就是最后的《雨,不喝可乐》了。让我回忆,或许我家的赛虎(土狗)和另外一只京巴,都只剩下一些记忆深刻的事情,其他的都随着它们的离开而烟消云散了。

  或许,现在就应该留下些文字,将生活中的那些深刻的,璀璨的,但可能不值一提的事情记录下来,留给未来的自己,一些东西。

个人读后感4

  这样慵懒闲散的散文曾经是我特别喜欢读的书。可是想想我已经很久没这样放松心情慵懒的慢慢的细细阅读这样的书了,不知道为什么生活总是忙忙碌碌是是非非,是不是内心太贪婪了?想在有限的生命中要太多?其实我知道与其要很多,不如细细地慢慢体会正在经历的和已经经历的,就像作者这样,身边的每一草每一物每一个人每一个小动物,自己的每一种心情每一种体会,度过的每一秒每一分都是那样的值得留恋和回味,都那样的美好。当初吸引我读这本书的是书名,就好像逛商店一眼看上一件衣服心想“这是我的衣服”,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是我的.菜,每一个小短文都像是一篇给自己看的日记,亲切而熟悉,我边看边一直在心里说“我也是”,我觉得她写的好像就是我,我和作者有太多的共鸣。

个人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三个人爬山》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三个性格不同的人相约去爬山看风景。第一个人是慢性子,他爬一步就回头看一眼,想随时知道自己爬到哪儿了。他爬了一会儿就想:山顶那么远,我还是不爬了吧!于是他就下山了。第二个人是个急性子,他一口气就爬到了半山腰,这时他想:山上山下的风景一样,我还是不爬了吧!于是他也下了山。只有第三个人不急不躁,他既不抬头看山上也不回头看山下,只是一步一步地爬。终于爬到了山顶,看到了只有山顶才能看到的'风景。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练毛笔字的事。暑假的时候,我准备练习写毛笔字。刚开始的时候我充满了激情,每天都练好几张字,可是练了几天,我的兴趣就不那么高了,以至于后来连毛笔也不知扔到哪去了,更不用说写字了。我真有点像那个急性子的人,虎头蛇尾的。

  现在我又开始练习钢笔字了,我决定向第三个人那样一步一个脚印地认真练好钢笔字,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坚持不懈地向那个目标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个人读后感6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

  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个人读后感7

  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我了解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的不平凡的成长历程,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不禁 想向他学习,想要成为像富兰克林那样的人.

  富兰克林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手工业家庭,由于家庭困难,他8岁入学,10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回家帮父亲 做蜡烛养家糊口。12岁时,他到小印刷所去学徒,当了近10年的印刷工人。在他的一生中只有2年的在校读书 时间,但他从未断过学习。他从伙食费中省些钱来买书通宵达旦地阅读。他如饥似渴的吸取各个方面的知识, 无论是自然、科学、技术、还是科学奖的论文,他都有认真研究过。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富兰克林为什么 能成为享誉世界的发明家、作家、外交家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了。

  富兰克林不仅在自然科学的方面取得避雷针等多项重大发明,还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始人之一。出使法国 ,促成了美,法同盟的建立。他不仅让美国人民引以为豪,而且是世界人民的骄傲。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是一个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虽然成功的道路是坎坷的,但 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理想。即使生活贫困,但还是想出一切办法挤出时间买书看书,学习知识。我对富兰克林这个 主人公无比的敬佩与崇拜!

个人读后感8

  马一左是哥哥,可是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弟弟,马一右是弟弟,可是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哥哥。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档。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绝佳厨师这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下午,兄弟俩的父母都不能来做饭,但他们没有买面包吃,而是自己做晚餐与爸爸妈妈分享。刚开始我认为他们肯定不能做好菜,因为他们不会打鸡蛋,还在煮饭时放了一大瓶水,我很好奇他们能做出什么样的菜。所以我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兄弟俩放弃了向网络求助,自己创新,做了西红柿韭菜炒鸡蛋这道菜和变成稀饭的栗子蒸饭。这道西红柿韭菜炒鸡蛋五味杂陈,但兄弟俩的妈妈说这是她吃过的最好的菜。因为这是兄弟俩第一次做菜。

  菜做的.不怎么样,但孝心非常可贵。天下父母也总是那么宽容,总是支持我们。我做不出来的东西会求助,兄弟俩却自己想方法,我感到十分汗颜。

  这本书中肯定还有更多道理等你来发掘!

个人读后感9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个人读后感10

  水平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个人读后感11

  结局不喜欢,中间好拖沓,我觉得鸟配不上这么好的结局。

  整个过程中鸟的妻子对于鸟存在的意义像是一种背负。 可是鸟才是其妻子一家的背负,一个占着便宜还想着逃离去非洲的鸟。

  在结局里鸟以后却会被冠以慈父的名目,而这之前火见子对他的包容和性上的付出,他却又轻巧地逃离了,这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孩子宛如是他用来证明自己的一个工具,最后一刻,他只是怯懦了吗,他像是逃脱不了女制片人和外交官的质问,因为不愿意做个坏人吗?他觉得火见子是在误导她,就一口气返回去了,去接受那个孩子。他心里那股不知道怪谁给他一个这样畸形的孩子的'气愤,就这样找到了出口。开始却让火见子去承受他的不安、委屈,甚至是终于找到借口的再酗酒和性,最后还是火见子来承受他的指责。然后他像是一身轻松地去做个慈父还是顺从的好丈夫。

个人读后感12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个人读后感13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选择,每一种选择都对应着可以预估的结局。只是我们摇摆不定啊,到最后究竟是得到了心仪的结果还是尝到了酸涩难咽的苦果,只有自己知道。但是有一点我很相信,不论是什么样的选择,只要对得起当下的那个自己就够了。或许以后回想起来觉得有些遗憾与可惜,但至少不会悔恨,这样就可以了。还有奉劝自己,我们能做的只有管理好自己,而非要求他人。所以有时候摇摆的选择就像墙上的时钟,走着走着,最终在午夜清零,而迷茫的'人,或许能在那时候开始慢慢清醒。现实生活中,每位在有生之年能够在一起的恋人遇到了一定要好好珍惜,男的请保持追求时那份怀着种马的热情,而女生保持那一份敬畏的善良温柔,但爱也是需要有所回应的,没有回应的爱也不值得选择![微笑]

个人读后感14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每个人都要说再见》的书。主人公是老羌茶和小羌茶之间的故事,故事生动搞笑,真实感人。

  老羌茶是我的外婆,小羌片是我,大名苏婷宝。倒霉的舅舅做生意失败了,把外婆家卖了。外婆只好寄宿在我家还有小姨家了。可是小姨每次都推辞说我要去深州一段时间,所以没有时间照顾外婆,妈妈气得火冒三丈。每天晚上到能听到外婆吃瓜子还有看越剧的`声音,每天如此。直到有一天,一位老先生来到我家,一听,原来是外婆的同学“通讯录先生”。“通讯录先生”一直在聊关于“快乐老家”,“天堂”,“蕾丝宫殿”。自从“通讯录先生”来了以后,外婆中了邪,一直吵着要去“快乐老家”,妈妈竟然同意了。自从外婆走了以后,我开始出现种种不良行为,老师决定让我好好反省。暑假到了,我吵着要去“快乐老家”认识许多新家伙,小黑,家吼爷爷,七厘伯伯。我在学校向老师到了谦,并向同学讲述快乐老家的事。国庆节,我回到快乐老家,可是家吼爷爷得了中风,不久就去世了,可是外婆眼里流出一滴泪水,当我还再责怪外婆的无情,外婆告诉我他承诺过不可以伤心,因为他深知总有一天会离开我的……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想不想看一看这本书?

个人读后感15

  完完整整的读完了这本书,倒不如说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漫长暑假的三分之二。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念(对重要的朋友,我能够走到北里克郡,奎尼就能活下来)的笃行,是对自我意识的感悟,对身边周围所有事物的慢条“梳”理。

  一开始的哈罗德大概是一种自我惩罚,失去了去生活美丽的追求,也大概是生活趋于平淡的惯性,但是当得知最好的朋友奎尼,重病将要离世的时候,哈罗德再也不能平静,去欺骗自己,他要找到一个出口,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毅然决然的走出了门口,(简化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哈哈)这是他情感发展的必然,再然后的插曲就是同行的朝圣者,是对比也是烘托,来告诉我们真正的朝圣的模样,是诚恳虔诚的没错了。到最后的到达,再然后哈罗德与莫琳的感情重燃信心,还有个惊喜就是莫琳与哈罗德都正视了丧子之痛,ta们分开的87天就是开始彼此牵挂原谅的过程,这实在太好了。

  文章的语言也是含蓄细腻的`非常了,尤其是对景物描写,细节的描绘,凸显的要素非常明确,也更能表达哈罗德等人物的心境状态,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谢谢杨老师厚爱的毕业留念,认真的读完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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