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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3-03-30 16:09:5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个人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个人读后感

个人读后感1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个人读后感2

  朝圣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个人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历程也是哈罗德重新回忆,整理,审视自己一生的过程。为弗莱和艾琳的爱情又喜又忧,喜的是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忧的是看着他们在时间的磨练中渐行渐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感慨于哈罗德第一次为人父母时的心理活动,对一个天才而又患有抑郁症儿子的又疼爱有时候又手足无措。从儿子诞生时,妻子慢慢的开始改变了,她一切都开始站在儿子的那一方,她变得不爱打扮,敏感多疑,生活失去了恋爱中的.以前那种情趣。有时候哈罗德真的像个孩子,不,应该是有时候男人就像一个孩子,会吃醋想要获得爱。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的问题,击破坚强的外表他也有一颗脆弱的心,哈罗德说: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有时候也很懦弱会让你失望。儿子自杀去世了,夫妻的关系也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但在朝圣的路上,夫妻两都陷入了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发现他们都还是深深爱着对方,经历了那么多,一切都释然了。每个平凡人生命中都是有遗憾的,看着眼前这个有信仰貌似坚定的老人,支持敬佩目送他远去做那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是对生活最后的反抗吧。

个人读后感4

  文中的那个主人公呢,更像是年轻时的我们,会故意去炫耀自己的年轻与张力。

  因为不服从家长的管教选择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可是所带来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千篇一律与没有尽头的煎熬。

  以为抓到了天使的翅膀,实际上只是略过的光影,因为自己的猜忌,或者是说没有充分了解情况下的接纳,让一段段感情没有什么结果。

  以为恋情的失败就是人生的黑暗,却往往忽略掉了周围的美好,忽略了自己现在生活的安逸与自己本来的内心。

  会与父母对抗,会有自己的小情绪,会因为一时的决定而走出一步,会因为回忆的桎梏而放弃前行的机会。

  没有人拯救的时候,只能靠自己走出来了啊,毕竟回忆不能够帮助我们成长,有的不过是徒增伤感。

  所以最后,主人公选择放下那些自己拿走的东西,大概放下的'也是曾经的执念与回忆,前行,是我们能够选择的唯一路径。

  书不是很长,只是日常生活的描写,感受得到生活的慢,感受到自己现在一味地浮躁与不安,希望我们都能够慢下来,去欣赏一个人的风景,一个人的世界。

  很长时间都会是自己一个人度过,还不如享受当下啊哈哈。

个人读后感5

  新闻上总是时不时出现,新生儿因为出生缺陷被遗弃。也有始终对自己有缺陷子女不离不弃。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我们,很难想象要经历多大的思想斗争才能狠心将自己的孩子抛弃。或者下了多大的决心,生活很大可能会随之改变,而义无反顾接受自己有缺陷的孩子。

  事情发生后的,鸟直接选择了逃避。酒精,找旧情人慰藉。辗转反侧,旧情人火见子犹如心理对立面的小恶魔,慢慢诉说直接放弃孩子的种种好处。放弃,可以得到自由,可以去非洲旅游。接受,可能得到一个智障的孩子,拖累自己一生。

  结尾在与自己年轻时的'朋友几分钟的交谈下,找到了自己。略显唐突。但是我觉得恰到好处,顿悟一般。有些人生的选择不就是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吗?

  一念一世界,一顾一人生。

  只有真正成为智力障碍儿童的父亲,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

个人读后感6

  这本书兜兜转转看了很久,却一直停留在30%的进度。由于又是在Kindle上看的,更是觉得很难坚持看完。所以,断断续续地写下笔记,免得自己又忘记了。

  第一部分,作者话了很大篇幅告诉读者,内向性格的人并不是异类,社会中其实超过一半的人都有内向性格。你表现出来的不爱交际、不合群、喜欢宅、不善言辞种.种.种.种内向性格的表现只不过是在正常不过的表现。不要把自己当初异类,独自一个人并非是贬义词。

  第二部分,作者开始将自己的故事(或者是她遇到的内向性格的人的故事),呆着自己觉得舒适的房间中;为自己创造不被人打扰的思考时间;去到别人不认识的.环境;体验自由。作者描述的这些,也是我喜欢做,喜欢去体验,想去追求的。开始读这一章节时,觉得枯燥无味,现在想来,其实作者一直在告诉我,内向性格的人适合的舒适的一种工作、生活状态。也是让我们这些人感同身受:原来,这些不是不合群,而是我们从心的选择。

  更新中,除非我弃书......

个人读后感7

  看完被感动到,总想写点什么,这一路仿佛跟着哈罗德一起走,他起初的孤独和无助让我感到压迫,但又为着他懦弱沉默、未尽父亲的责任而有埋怨,随着哈罗德的回忆,真相才逐渐明朗起来。一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其原生家庭是分不开的,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什么脾性的人,哈罗德16岁被父母抛弃,独自面对生活,年过半百又重新启程不断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痛苦往事,他是勇敢的。

  我相信他与奎妮间纯粹的友谊与爱情无关,甚至在哈罗德结束87天的行走按下疗养院的`门铃时紧张起来,期盼他与奎妮热切的寒暄,期待老友久别重逢的热泪盈眶。并没有,奎妮只是睁眼看了看他,说不出一句话,这多少令我失望,我也在这时明白,好多时候结果没那么重要了,享受过程,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力求不再次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救赎与悔悟。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我们每个人可能都需要这样一次回头看过往人生的经历,然后与自己和解,与身边的人和解,奋力前行,热爱生命。

  当然,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还有更多,感谢哈罗德,感谢朝圣途中的每一个人,感谢作者,谨以此为记。

个人读后感8

  原来,所有的煎熬和孤独

  都成了我走向你的路

  世界欠我一个你,是世界欠的,不是你。

  我看着自己的阴暗面,也想象着来日的光芒。

  忽然觉得很幸福,我还开心地活着,还做着无比热爱的事情,还拥有着陪伴了我这么久的美好的你们。

  想跟你们表个白,

  我是可爱的'女孩子,你们是可爱。

  人生真的挺难的,但人生也真的可以从艰难中找到很多幸福。

  希望我们终于有勇气,和过去与当下的不堪,握手言和。

  希望我们活得生动独立,无论处于怎样的境地,都

  拥有从容不迫的勇气。

  希望岁月赐予你我如同往昔不变的明日,哪怕历经沧桑,也依然保持可爱与纯良。

  愿你善待自己年轻的皮囊,也愿你拥有不会陈旧的有趣的灵魂。

  愿你活在当下,即使深陷泥沼,也能活完一生的天真与骄傲。

  愿,年岁渐长,但你仍如今日般无惧岁月风霜。

  愿如此美好可爱的我们每一个人,

  都能特别特别幸福地生活着。

个人读后感9

  很幸运能看到这样一本书。

  很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如此细致。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独白,不禁会联想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却没有去做,比如关心亲人,朋友,好似觉得这不重要吧,对他们来说。其实,这是有必要的。

  哈罗德总是一个人,他没什么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当中,这样他显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圣的过程当中,他慢慢的发现,和陌生人相处没那么难,人和人不同,却又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或美丽或哀伤。现在的我喜欢独自一人待着,随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块,我往往是那个最安静的人,听他们说话就好了,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尝尝要把天聊死的.那种,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一根筋。

  本书对我有另一个启发,关于婚姻,夫妻应该相互扶持,包容与理解,多沟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儿子去世后,就开始与男主分房睡,日常沟通也不多,并一直怨男主,无疑对双方都是折磨,长达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终因为一封信才开始解脱。在如今社会,离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满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持。若爱,请珍惜;若不爱,请不要伤害。

个人读后感10

  一天,我从书店里买来了《羊奶妈和豹孤儿》,一打开这本书,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了。

  书里讲述的是作者早晨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小豹子,它的母亲已经死了。作者看它太可怜了,便收养了它。可让一只豹子养在羊群里,怎么看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作者用了一些方法终于把小豹子送进了羊群。小豹子似乎也弄懂了作者的意思,居然一只羊都没有吃,两种不共戴天的天敌就这样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豹孤儿的住处解决了,但吃什么呢?它的妈妈死了,作者只能让从自己养的羊里挑了一只母羊给小豹子喂奶。一次,作者在一座山上放羊,突然,天空中出现了金雕。这时候,拿枪射击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金雕把绵羊给叼走。这时作者的`眼前闪出一个黑影,居然是那只豹子。只见它几个箭步冲向了金雕,伸出自己的爪子,把金雕的羽毛抓下了一大把,把金雕吓得连忙向天空飞去,狼狈地逃走了。

  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朋友养的猫和狗。我去他家玩,发现小狗居然躺在地上给一只小猫喂奶。谁都知道猫和狗是死敌,这让我感慨物种之间的友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的。

个人读后感11

  自从夏天过后,随着天气变冷,布莱恩知道了他不能再像夏天一样捕食了,他开始打造重弓箭、长矛和箭。他还将上次在救生包里的食物在两个星期内吃的光光的,一点儿也不剩。接下来他又只能吃傻鸟、鱼和兔子了。他还有一只魔法箭,捕捉了两只猎物,分别是一只傻鸟和一只兔子。他还养了一只宠物,是一只臭猬。熊入侵他的时候,这只臭猬用它的臭屁打败了熊。

  一天,布莱恩发现鱼不能再吃了,因为鱼已经捕不到了。 接下来,他发现了小鹿肉,他把小鹿肉吃完后就用重弓箭和魔法箭搭配在一起,这下子他捕到了一只驼鹿。他发现驼鹿的时候,驼鹿离他只有35码了,用弓箭来不急了,布莱恩就用长矛刺入了驼鹿的`胸部,驼鹿慢慢地倒下了。布莱恩用驼鹿皮给自己做了一双手套和一件衣服,另外他还用兔子皮给自己做了一条裤子。接下来,他再次去捕驼鹿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把他送到自己的家中,而且把他送入了给他们承载货物的飞机,让他重返了故乡。

  从这个故事里面我明白了一定要勤快,不能懒惰,懒惰的话,你会被冻死的。我还知道了你要在森林里学会临危不惧,不然你早被熊吃掉了。 布莱恩是一个临危不惧的人,如果他遇到了危险非常恐慌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啊!

个人读后感12

  有时,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去闯荡森林,将会是什么情景,我还会回来吗?当我看完《手斧男孩》后,明白了许多生存技巧。

  故事的主人公叫布莱恩。

  布莱恩13岁时带着一把手斧去爸爸那儿过暑假。他爸爸在原始森林的油田工作。一天,一架飞机要去原始森林的油田办事,布莱恩成了这架飞机上唯一的乘客。但愿他能很快到达爸爸那里,可一切不都像想象的那么美好,驾驶员突发心脏病猝死。飞机坠入一片荒无人烟的深林中。幸运的布莱恩免于一死,但从此身边没有了父母的陪伴……读到这里,我思绪万千。

  现在的.我衣食无忧,时时有父母的陪伴,可以在父母的呵护下像公主一样长大,可布莱恩不能,他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得不到父母的爱,还要时时防备野兽的突袭。一切只能靠自己来承担,从前的他也和我一样,年幼、无知,不能打理自己的生活,一切只能靠父母。就是布莱恩所处的环境磨练了他,造就了他钢铁般坚强的意志,他慢慢学会了自己寻找食物、自己烧火烤肉……学会了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技能。

  布莱恩教会了我很多,不言放弃,自己寻找出路。

个人读后感13

  结局不喜欢,中间好拖沓,我觉得鸟配不上这么好的结局。

  整个过程中鸟的妻子对于鸟存在的意义像是一种背负。 可是鸟才是其妻子一家的背负,一个占着便宜还想着逃离去非洲的鸟。

  在结局里鸟以后却会被冠以慈父的名目,而这之前火见子对他的包容和性上的付出,他却又轻巧地逃离了,这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孩子宛如是他用来证明自己的一个工具,最后一刻,他只是怯懦了吗,他像是逃脱不了女制片人和外交官的质问,因为不愿意做个坏人吗?他觉得火见子是在误导她,就一口气返回去了,去接受那个孩子。他心里那股不知道怪谁给他一个这样畸形的`孩子的气愤,就这样找到了出口。开始却让火见子去承受他的不安、委屈,甚至是终于找到借口的再酗酒和性,最后还是火见子来承受他的指责。然后他像是一身轻松地去做个慈父还是顺从的好丈夫。

个人读后感14

  其实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写出不同的书评,我们不过是在每一本书里搜索自己的期许与共鸣罢了,或是欢喜,或是悲哀。一个人的朝圣,一直很想读的,现在可能是最适合的时机。很钦佩哈德罗的朝圣,其实,不止钦佩……一条没有人相信的路,一个满是质疑的决定,无助,逃离,那痛苦像是平坦公路上的一个大坑,每一次,他总是忽略它在那儿,狠狠地摔进去,像是皮肤一层一层被撕下,独自承受所有的恐惧和痛苦。再后来,所有的承受变成了生活的`一分部,他不是不痛了,而是已经知道它在那儿,绕开就好。

  他不再需要别人相信,一个人便是一个世界,心中有光便不再害怕,习惯了孤独便不再孤独……难得的朝圣,孤独的朝圣,令人敬仰却又好遥远的朝圣……?不过没错的是,有一天当我们醒来,依旧会是晴空,就像戴维还在一样……

个人读后感15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原价28元,网购价18.30.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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