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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

时间:2024-01-06 07:00:24 日记 我要投稿

我的日记汇总(6篇)

  有趣的一天又要结束了,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想,需要进行好好的总结并且记录在日记里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日记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日记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日记汇总(6篇)

我的日记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现,或许惊奇,或许意外,或许感动……我发现了原来母爱无处不在。

  那天,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毛衣不好看,而别的同学都有一件称心的毛衣,我闹着母亲非要给我从商场买一件漂亮的毛衣,母亲只好答应了。可到了商场的时候,母亲却反悔了,嫌商场的毛衣太贵,一两百元一件,说自己挣钱不容易,就让我凑合凑合穿母亲织的那件吧!我十分气愤,说别的.同学都有合适的毛衣,弟弟也有,我却没有,这不公平。母亲发火了,说我挑三拣四,和别人家比吃比穿,就是不比学习。我委屈得哭了,母亲二话没说,把我拽回了家,一下午我们什么话也没说,都互相沉默着。晚饭后母亲的眼神似乎又想要和好的意思,我却对她不理不睬。我心里默默地想: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有一个好母亲,而我却有一个处处袒护弟弟,偏心的坏母亲,这不公平,为什么?我埋头趴在被窝里,悄悄的留下了两行眼泪。不久我便躺在床上睡着了。

  半夜里我想去厕所,猛一抬头却发现母亲在为我改毛衣,眼里布满了血丝,但还在认真地一针针地织着。我发现了一种爱,伟大的爱,深沉的爱,超越生命的爱,温暖世间的真情——母爱!我愧疚极了!我没脸去上厕所来惊动母亲。下半夜,我怎么也没睡着。我偷偷几次看见了母亲一边打哈欠一边一针一线地织,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这一次是悔恨的泪。母亲一夜没合眼,给我织好了毛衣便到了天亮,母亲把毛衣放好,便匆匆忙忙地上班去了。我看着这件毛衣,悔恨不已,悔当初气母亲,让母亲一夜没合眼。

  我认为这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漂亮的毛衣,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儿子,母亲是值得我骄傲的好母亲。泪水不禁而下,这一次是感激的泪……

我的日记 篇2

  自从我头破了之后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今天我是头破的第二天,我觉得要吃的清爽一点,我就提出吃饺子,爸爸妈妈都很赞成,妈妈便去菜场买饺子皮和饺子馅,准备包饺子。

  我一开始包饺子时包得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有的是三角形的,有的是圆的,有的像月亮,我包的根本不能跟妈妈包的比,因为她包的两角翘起而且中间有馅,实实的,妈妈包一盆,我包一盆,我包的饺子像一个个懒洋洋的士兵,但妈妈包的就像一个个精神饱满的士兵,原来妈妈是这样包的`:先把饺子皮上放一定量的馅,再对角线拍接着用力捏紧,然后再把边上一点一点捏进去,她告诉我千万不能把馅挤出来。啊!我也包出精神饱满的饺子了!

  饺子烧好了!妈妈喊道:吃饺子了!

  我夹了一个最奇怪的饺子,大口的咬了一口。啊,真是自己包出来的最好吃啊!!!

我的日记 篇3

  “范,走,我们出去玩吧,外面刚下完雨,踩水洼去吧!”一下课,刘语彤就乐颠颠地跑过来,露出了标准的微笑。而我呢,捧着一本书正看着,哪有什么时间理她,书还没看完呢!于是她就大声吼了起来:“你不出去,那我就和别的同学出去了,你,就和你的书一起玩吧!”

  那我可乐意,有书,我才不要她呢!班里的同学都乱上天,打架、吵架、大叫着在班里跑,可我却没有察觉,依然和我的书挤在那张小小的书桌上。

  外面在不知不觉时下起了小雨,心情却毫不受影响,可老师就该大发雷霆了!

  “上课!”“起立,老师您好!”“同学们好,请坐。”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对话我依然“视而不见”,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着得到知识的快乐。

  “来,范霁纯,我问你,刚才你为什么不向我问‘好’,是怎么回事,给我说清楚!”老师在不知不觉时走到了我的身边,严厉地问我。可书怎么能让我轻松放下手呢,一旦着了迷,就不可放下。“呵呵呵”不知情的`我还大笑着呢,直到同位拍了几下我的胳膊:“喂,喂,你怎么了!老师在叫你呢!”“别动我!”“暴力女”这个称号可不是白叫的,话一出口,我就看见了老师的严厉表情。“哎,对你真是哭笑不得!”老师也蒙了。

  书,是我的最爱,陪伴了我十一年,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我爱你!

我的日记 篇4

  在学校里的第一天,我觉得很凉爽,我的书老是被吹翻,或者被吹到另一页。

  虽然我罚站的时候很害怕,但是我还是不会放弃!我相信我会成功!我能取得成就!

  我觉得我在学的时候,耳朵其实一直在听,但是老是看到外面,忘记刚才说的是什么。

  即使我英语课拿到金牌,我也不会太骄傲。我的智慧会一步一步积累。我相信我写的字总有一天会变好!

  我昨天虽然全都是汗,但是我不会在上课的时候去擦汗,我会提前去擦好。虽然我今天上足球课的时候胸口感觉要裂开,而且身上很脏,我想哭,但是我不哭。作为一个男子汉来说,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是可以忍受的。

  我在下课十分钟的'时候老是憋小便,一直在玩,忘记了小便,所以上课的时候才会思想不集中。所以我要解决,我要改变这种表现。我打算下课十分钟的时候,要先去小便,然后去玩。所以我发现我在上英语课的时候,得到了一张绿色奖券。我不要太骄傲,我要努力继续做。所以我每天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进取。

  我要努力去做,才会成功。我到五年级的时候,还会这样努力去做。我不会用橡皮太多,这个意思是让我写字更棒。其实,我的目的是把本领学好才很好。所以我写作业,不会看外面、思想不集中。我不想写错笔画和空书,所以我要不关注别的东西或声音,所以我要努力去做,才会成功。我一定能成功!

我的日记 篇5

  当我在商店不知呆了多久,终于有一天,我被买走,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将会成为什么,是记录笔记还是日记?是快乐还是悲伤?直到我随他去了远方,我注定了一生的任务,作为一个日记本而无限奉献于我的主人。

  在一个寂寞孤独的夜晚,没错,我能感觉到只有他一个人,他翻开了我并且写下了名字,此刻,一个伟大的使命开始了,一个日记的生活开始了。他与我朝夕相处,在上课,在行走的路上,就算睡觉都让我陪在他的枕边,一时间,我无法了解他,却深深感受到了他对我的珍惜与爱护,不得他人的接触,记得有一次我被别人拿起来了,没等翻开,他就快速的夺回,我变得好珍惜,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幸福的。但是他呢?从刚开始的不了解,现在的我已深刻的知道了他的内心世界。

  每天早晨,我总会很早“起来”,他会在开头为一天的开始写下鼓励自己的话,是那么的充满活力,充满斗志,而每天呢!我也会希望他能快乐的过着。时光如白驹过隙,不经意间他似乎正在改变着什么,从字里行间我看出了他的成长,也许是缓慢的。但是我在害怕,害怕夜晚的降临。也总是会给人带来思绪万千,孤独与寂寞似乎都是黑夜所带来的。他在记录着,他的心情,内心的变化,却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快乐,更多的是烦恼,是惆怅,是他内心最黑暗角落里的惨吟,我无法承受这一切,而他却每天写着,将这一切都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我也变得不堪重负了。终于有一夜,我哭了,似乎他也落下了久逢的泪水。无尽的压力,他或许也是不得已。在深夜,当都在熟睡时,我被突然的灯光“刺醒”,他起来了,只留下了一句话:让这一切都过去吧。

  第二天依然是一句鼓励,但之后似乎那种烦恼变得少了。我了解到他看了很多书,当他沉浸在其中,便可以忘记这一切。他爱上了看书。也终于的.,我见到了初次那真正发自内心的微笑,他结识了新朋友,适应了新的生活,用笑来对付每天的生活。但每逢夜的到来,依然有孤独之意,难道:白天真的不懂夜的黑。我想,是吧!

  记得那是在光棍节的第二天,他给我放了一天的“假”,当次天醒来,那“第二天”却被他成为“光棍节后的悲哀”,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可以看出,他遇到了麻烦,遇到了一种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事件。我只是在期盼他还好,可以度过那不如意,我能做的也就只能如此了。那之后似乎也没有什么长篇的大论了,只是平淡的叙述一天所发生的事情,情感的变化也少了,正当我为此觉得可以放松点时,却发现并不是如此,他只是在做着另一种的改变,那就是克服人性的弱点,他拒绝生气,拒绝发怒,他在拒绝一切的看不惯。正像一个减肥的人在中间过程中都会有过渡期一样,他再次无法压制住自己,自然地,他又一次的分担给我,是愤怒,是不和,是吼叫。我不知道当他写给我是否可以真正消减一下他的内心繁杂。亲爱的你,不要再让心——流泪了。

  其实有些时候,他也有着平淡的几页,那是他内心流露出的最纯洁的地方,他爱看书,会把每一个书的名字都告诉我,那是读完的兴奋与激动,还有对作者的简评以及真切的感受。那些他无法忘怀的朋友们,每个星期都会有熟悉的名字出现,是收到了他的短信,或是接到了她的电话,有祝福,有问候,有鼓励,还有一句温馨的玩笑,他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我,我在笑,这可能就是他的快乐吧,我想,他的心此时也嘴角上扬了吧。还记得一次他写的:我可能什么都不会,但我拥有那些比我会的人,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永远的珍惜你们。我也为他能拥有这样令他感到高兴的人而感到心情愉快,每逢此时,总是可以让压抑的心得到解放。

  求学于千里之外,最大的苦难莫过于对家的思念。虽然每次的他总是会写一小行来表达自己的想念,但我却能够感受到他的心在那一刻跳快了一点点,因为那个家字,下笔写得——好深,好深。

  岁月的流逝会是他慢慢长大成人,年复一年的交替终会使我不在守护着他,但我会记得与他哭与他笑的那些日子,当她不开心时我也不开心,当他烦恼时,我会极力的去分担他。他的内心世界似乎早已精心雕刻到了我的身上,我的一生足够了。我是想对他说:我渴望着,当你不再和我一起时,当你和它共度时光时,如果蓦然回首看到了我,你是否会说:“我,好想你!”

我的日记 篇6

  我的同桌叫王子轩。

  他长的瘦瘦的,有着一张又白又精神的小脸蛋,黑溜溜的眼睛、浓浓的眉毛,红润的嘴唇,好不俊俏。

  王子轩的.特点很多,最大的特点就是学习好。他上课时积极举手发言,几乎懂得老师提出的所有问题,而且抄写的笔记字写得又快又漂亮。

  可是王子轩也有个小毛病,就是每次上数学课他就活蹦乱跳,就连举手也都是站起来的,老师一喊他就坐下,可过不了几分钟他又站起来了,哈哈,看来他真的很喜欢数学课。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聪明活泼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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