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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记

时间:2022-10-09 17:05:37 日记 我要投稿

【精选】读书日记集锦9篇

  时间如快马般匆匆,一天又过去了,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经验,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日记吧。日记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日记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读书日记集锦9篇

读书日记 篇1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

  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然而: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读书日记 篇2

  我看了杨红樱阿姨的《会唱歌的猫》,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的女儿二丫的两个故事。第一件是她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纸的聋哑老爷爷,在好朋友鹩哥和爸爸的帮助和她自己刻苦的练习下,终于学会了说人话,每天早晨去帮老爷爷卖报纸。另一个故事是在圣诞节那天,圣诞老人带她来到医院的'一个病房里,二丫看见一个漂亮的阿姨躺在病床上,原来在车祸发生时,她为了救她的女儿变成了植物人,一直没有醒来。二丫看到那个叫依依的小女孩每天放学后她都会去照顾妈妈,给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二丫决定帮助她们,她不怕苦、不怕累,连得嗓子都哑了,终于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二丫都会为依依的妈妈唱歌。终于,在花朵盛开的那一天,依依的妈妈醒了过来。二丫觉得她自己非常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二丫是一只善良、聪明、坚强、能够吃苦耐劳的可爱的小猫。我们应该学习二丫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帮助有困难的人。

读书日记 篇3

  今天,我翻开我喜爱的书——笑猫日记,看起书中的《三个回合》。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杜真子了。因为,那个对对眼自从认识马小跳他们后,知道他们是冲着猴子来的,对他们提高了警惕。而杜真子妈妈总是把杜真子关在家里,对对眼就不认识杜真子。看来杜真子妈妈把杜真子关在家里也有好处嘛!还有杜真子的那翻甜言蜜语更是让对对眼对杜真子放松了警惕,让对对眼以为杜真子只是个游客而以。

  渐渐地,我看入迷了,爸爸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爸爸只能到我耳边发大嗓子叫了,这时我才回过神来,知道要吃饭了。

  我终于知道了书的诱惑力有多强了,强得能让人不吃饭。

  今天我真开心!

读书日记 篇4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读书日记 篇5

  毛脸雷公嘴,火眼金睛,罗圈腿,拐子步,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这就是西游记中最受世人喜爱的形象——孙悟空。他是神,是猴,也是人。在西行路上,我渐渐读懂了他。

  我读懂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他师承菩提祖师,得名孙悟空,精于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可行十万八千里。他从东海龙王处得了定海神针,化作如意金箍棒,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他却耍得虎虎生威,打得十万天兵无影无踪,各路神仙束手无策。他刀枪不入,火烧不化,割下头来能重新安上,滚油锅里打滚也安然无恙,真不负“齐天大圣”的盛名。

  我读懂了爱憎分明的孙悟空。爱憎分明,是他的处事原则。面对阴险狡诈,先后变作村姑、老妇、老翁来蒙骗唐僧,欲求长生不老的白骨精,哪怕被师父怪罪、不解、惩罚,甚至逐走,他也毫不留情,召来土地山神,干脆利落,一棒打死。对于西行路上受妖怪欺压不得安生的百姓,他富有同情心,竭尽所能助他们赶走妖精,打死魔怪,还他们一个安宁的'生活。

  我读懂了忠心耿耿的孙悟空。西行路上,面对艰难险阻,他总是冲在最前。三打白骨精,他绝不手软;三调芭蕉扇,他有勇有谋;大战红孩儿,他英勇无畏;盘丝洞遇险,他全力以赴……对于对唐僧有觊觎之心的妖魔鬼怪,他绝不手软,总是竭尽所能,护唐僧周全。他的忠心,日月可鉴。

  我读懂了具有反抗精神的孙悟空。他在阴曹地府,勾尽生死簿上猴属名字,他闯上天宫,大闹一番,大呼“皇帝轮流当”,他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甚至在如来的指间撒尿。他上天入地好一番折腾,真是桀骜不驯。

  这就是我眼中的孙悟空,我读懂了他的爱憎分明,神通广大,忠心耿耿,反抗精神。他是艺高胆大的神仙传奇,更是血肉丰满的英雄好汉!

读书日记 篇6

  读完《莎菲女士的日记》感觉到一种沉闷的气氛弥散在空气中,我不想说她的时代背景,单从感情角度看莎菲的心情很沉闷,她追求的是一种完美的爱情,她渴望有人能够完全读懂她,但很遗憾所有的亲人和朋友除了给予她关心和宽容之外没有人真正完全懂她。她是善良的人,不想伤到别人,总以笑容去面对那些关心她爱护她的人,但她的内心很苦很累。

  对于爱情她渴望完美,在爱情面前她遇到两个人,一个叫苇是一个外表不帅也不会说话的人,另一个叫凌洁士南洋人有着帅气的外表而且很会说话,她爱上了凌洁士,经过一段时间她知道凌洁士是一个只会哄女人而又花女人钱的人,但就这样她依然爱他,当凌洁士拥抱亲吻她时她虽然在心里鄙视对方但还是接受了凌洁士的拥抱亲吻,这是她内心的矛盾。

  相对苇来说他是一个真实的'人,他爱莎菲,但他不会说话,只知道莎菲开心他就开心莎菲伤心他也伤心,只会手足无错的攥着莎菲的手焦急的看着,莎菲是善良的女人她不想伤害到苇,可他们在一起时又无意间的伤害到苇,而苇只是默默的承受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情。

  爱是美好的,但爱要用真心用行动甚至是生命去证明。

读书日记 篇7

  《塔顶上的猫》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中的一部分,由明天出版社出版。写了一只高傲的虎皮猫整天呆在塔顶仰望天空,以及发生在塔下面的一系列故事。 日记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笑猫在这个春天,遇见了一只美丽的虎皮猫,每次见到虎皮猫,笑猫都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笑猫喜欢的人杜真子说,他恋爱了。每次,虎皮猫都会独自在塔顶上幸福地发呆。她是那么神秘,那么高贵。但是,笑猫只能在很远的地方,默默地注视着她。

  你对这个故事感兴趣么?先让我介绍一下人物,再说故事的发生吧!笑猫、靓猫、酷猫、虎皮猫、雪里拖枪等,都是书中有趣的人物,还有可爱的地包天,那是笑猫的爱犬的名字。书中还写了马小跳、杜真子以及他们的爸爸妈妈们。

  很久以前,虎皮猫的爸爸妈妈就一直想爬到那座白塔的塔顶上,但是他们不像以前一样那样年轻,没有能力爬上去,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虎皮猫练习爬。她的爸爸妈妈的皮毛都不像虎皮猫,因为她的爸爸皮毛是黑的,妈妈的是黄的。所以她的皮毛既有黑又有黄,黑黄相间,就成了虎皮的样子。她白天睡觉,晚上练习轻功,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终于练成了。每天都要爬上高高的.塔顶,望着天空幸福地发呆。她的姿态非常优美。

  有一天,地包天和笑猫去看云彩,发现塔顶上有一只虎皮猫望着天空,这件事传到了所有猫的耳朵里。他们非常愤怒,因为这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成的,他们都没有能力爬上去。他们每天都在森林里开会,他们忌妒得不得了,还愤怒地游行。这时候,老鼠们高兴了,狡猾的老老鼠看到猫们如此嫉妒和自负,就帮助他们出了很多歪点子和损招,让这些狂热的猫们上当,被老鼠们玩了不知几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不要自己觉得自己了不起,过于自负。嫉妒别人对自己没有好处,只有坏处,这就叫损人不利己;自负就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是自己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读书日记 篇8

  在这个快乐的5.1假期,我读了杨红樱写的《女生日记》一书,共368页。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冉冬阳、梅小雅、吴缅、莫欣儿、沙丽、古龙飞、精豆豆、马加、郝佳、罗老师、舒老师等。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

  令我最难忘的事情是:有一次马加的爸爸、妈妈带他的小弟弟马达出去玩,在路上出了车祸,他的爸爸妈妈受了重伤住院了。他和他的同学们齐心协力照顾他的小弟弟马达,他们分工干活,有的负责洗衣服,有的负责买菜和管账,有的做饭,有的照顾小马达,还有的当清洁工整理和打扫房子卫生。

  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了团结起来力量会很大,我们平时要多做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事,尽量多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得到快乐。

  还有一件最可笑的事情是:爱搞恶作剧的古龙飞往可爱美丽的沙丽的铅笔盒里放了一种玩具,这是一个上面有一些血迹和一只眼睛的可怕的玩具,专门是给爱搞恶作剧的男生准备的。沙丽吓得又喊又叫,古龙飞又装出英雄救美的样子拿走了玩具。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古龙飞说:“同学之间不能互相捉弄,会影响团结。”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事情,很接近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班,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都来看。

读书日记 篇9

  怎么来描述此刻的心情呢,每天都利用零碎的时间强迫自己去阅读,约一个月的时间才把路遥老师的“平凡的世界”给看完,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毕竟在看到70%左右的时候还在想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还没结束,我晓得自己阅读速度慢,但看不到文章的结尾又有点不甘心,做什么事情都得有坚持才可以,总不能书读半本就撂下不看了吧,就是这样自我激励的方式才能让我在昨晚给“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画上圆满记号。

  看书,不仅仅是把这本书看完而已,更需要的是我们能体会到其中的含义,我虽然不能说体会到这本书的真实含义,但其中的某些部分或事情是真的会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平凡”这两个字的含义。我想,现在我可能还能想到其中的一些故事情节,但随着时间间隔久了还能这么清晰的想到这本书的大概简介吗?

  经过思考,还是确定以后每一本读物都应该多多少少码字记录下,除了给自己留个我曾读过的证据,更重要的是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文章能够重拾该读物的主要故事情景。是的,我没有丰富的语言表述也没有有力的文学功底,但是就是普普通通的文字我相信也是最好的记录。

  平凡的世界描述的是七八十年代农村乡镇的变化,主要围绕着双水村这个代表性的村落展开的,有代表村就有代表性人物:孙家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孙家有一老太,孙爸夫妻两个,还有四个儿女,如果再远点,就是孙爸弟弟一家。孙家在村里算是贫困户,但好在孙爸为人如名忠厚老实,家里的孩子各个都很争气懂事,跟邻里关系还算不错,尤其是金波他们一家,更是亲如一家人。金波的爸爸是司机,家里算是比较殷实,孙家在农活上帮助金波家,金家也理解孙家让孙家的娃来自家住,而且金波和孙家少平是好兄弟,金秀和兰香是好姐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所以两家关系真的很好,说借钱借粮从为推脱过,而且还怕不够主动多给些。

  再回到孙家,大儿子少安,从小和田福堂的女儿润叶青梅竹马,但少安为了减轻家里负担早早的辍学帮忙补给家用,供弟弟妹妹读书,而润叶家庭条件不错,而且二爸是县里当官的,所以一直有机会读书,正因为两家的差距,导致两个相爱的人无法在一起,曾经的他们是多么的情投意合,但命运就是如此的捉弄人,润叶他爸瞧不起少安,撺掇着润叶和干部子弟的李向前结婚,但不相爱的`人怎么可能会幸福,婚后就各自生活,不仅双方痛苦,连双方的家人都不痛苦。

  而少安呢,因为为人敢作敢为,勇敢担当,做任何事情都是一把手,所以自己的光景也慢慢的好起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他的努力奋斗,最后成了村里的创业先进户,不仅表扬还干起了砖厂,虽有风波挫折,但也算是有所成就。少安也是一位孝顺的孩子,因为分家的事情还难过许久,他怕自己的父母受累,所以他拼命的奋斗,不仅让自己的光景好起来,更是让父母的光景也好起来,同时也会帮助乡邻,免费给村里建了学校,给村里的娃娃带来更好的学习环境。

  可惜,好命天妒忌,终于可以享受到小康家庭的幸福生活,对少安一见钟情的秀连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少安的她,在最后得了肺癌,可怜虎子和燕子都还很小,怎么忍心就这样离去呢。

  再来说说少安,大哥努力工作供他读书,同样他将这优良的传统发扬广大,待哥哥分家后,他就承担起了顶梁柱的角色,勇于尝试新的挑战,不怕吃苦不怕累,努力工作供妹妹读书也时刻惦记着家里的老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让他们光景过好。对于一个没有经历过体力劳动的高中毕业小伙子,他不怕吃苦,从最劳苦的小工做起,凭借自己的血汗挣得了第一桶金,对待每位雇主都很实诚,总是干什么都是最好的,不喊苦累不偷懒,和他哥哥有着一样一样的精神,后期到煤矿工作后,依然有担当,不仅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而且工作态度以及处理事情的睿智头脑得到了所有工友的佩服以及领导的赏识,在师傅去世后,主动承担起照顾其家人的重担,虽然到最后可能会真的生活在一起,但在最初他们真的只是互帮互助的心思。

  少平的感情同样很悲惨,他和田福军的女儿晓霞从高中开始互生情愫,一直深爱着对方,奈何晓霞为了工作为了救人而牺牲,看到这里我一直在想晓霞只是被冲走了,后期肯定会存活下来再一段时间后来负少平的两年之约,可惜到最后我也没有看到,心里有一些惋惜,为什么相爱的人都不能走到一起?为什么他少安少平兄弟两个都有着这么努力的事业线却有着这么悲惨的感情线?

  难道就是所谓的上帝给你开了一扇窗就得给你关上一扇门吗? 直到现在我也很惋惜晓霞这位开朗活泼有担当有主见的女孩子。

  其他的人物,比如姐姐兰花,终于再多年后感受到丈夫对整个家里的努力付出,她这么多年的等候是值得的,这应该也是他的老父亲最欣慰的事情了吧。妹妹兰香也是很有出息,不仅学习好考上最好的学校还研究起高大上的天文物理学,而且找了一个很爱自己的干部子弟仲平,虽然出身农村,但言谈举止却没有一丝乡村的土气,反而迎来了未来婆婆的喜爱,也许这算本书中最令人满意的故事结局。

  至于老祖母,依然时刻犯病,不过庆幸的事,老祖母依然与大家一起。

  金波曾去寻找过部队中爱过的藏族姑娘,可惜没有找到,今后的幸福还不知在何处,金秀姑娘,曾向少平表达了爱慕之情,但因为身份的原因,少平没有接受,与其说是身份,不如说少平根本就没有爱上这个姑娘,一直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再经历过眼部受伤手术之后,他的脸上留下了不可抹去的伤疤,他坚信这个是永远配不上金秀的。可是,如果晓霞还在,他肯定不会因为伤疤拒绝晓霞的,反而会跟晓霞结婚的吧。所以最后的少平选择回到煤矿继续他的掏炭生活,至于感情不可而知。金秀可能会伤心一阵子,不过最终都会过去的,时间会证明这一切,跟润叶一样,经历了多年通过之后,不管是同情还是爱他最后都接受了向前,而且还有了爱情的结晶。

  关于官场上的事情,其他的不多少,就提提田福军这名无私奉献的当官者,他是真的用心的为老百姓着想,时刻关注着百姓的生活如何能富裕,一心向民,一心为民才能让他从一个县的领导进军到一个市乃至一个省的领导吧,总而言之,很佩服这样的领导,希望未来的社会中能出现更多这样的官者。

  《平凡的世界》就是这么一部很平常的生活描述,很平凡的二十多年风雨经历,一路坎坷,平凡的人有着不平凡的成就,造就着不平凡的生活乃至世界。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就不平凡的自己,因为每个人都注定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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