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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时间:2023-02-23 17:15:56 书信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信的经历,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有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写信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为全面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我园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增强环保和安全意识,做到零燃放响声、零安全隐患、零安全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哈尔滨是我家,和谐环境靠大家。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安静、环保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家长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增光添彩。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2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3

尊敬的广大市民:

  20xx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本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西至澄波湖路;

  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

  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

  南至新元大街。

  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

  二、除以上所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前款所列场所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10电话,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情奖励。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6

家长朋友们: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伤人事故,这些事故有些是因为燃放了礼花弹、冲天炮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所致,还有一些是因为采用了不安全的燃放方法或者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这些人都侥幸的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现按照xx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及安政发[20xx]2号《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深柳镇:全域。

  (二)大鲸港镇:东至河堤(含外洲),西至北干渠,南至七家路,北至大鲸港电排沟范围;县殡仪馆新址范围;槐圃垸社区。

  (三)安障乡:白沙路以南范围。

  (四)八方楼园林场。

  (五)其他乡镇主要集镇码头:安丰乡出口洲社区,安全乡董家垱社区,安康乡北河口社区,下渔口镇下渔口社区,陈家嘴镇芦林铺社区、朝阳社区,三岔河镇朝阳门社区、三仙咀社区、唐家铺社区,黄山头镇南禅寺社区、凤凰社区、理兴垱社区,大湖口镇张九台社区、焦圻社区、大湖口社区,官垱镇官垱社区、大杨树社区。

  (六)全县县域范围内所有禁炮重点单位和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黄山头森林管理局辖区;

  7、殡仪馆、火葬场。

  二、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采用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在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带头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监督;不燃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主动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我们鼓励您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64xxxxxx。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元宵佳节,为美丽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县教育局安全管理股

  20xx年12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7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明、详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了《关于划定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了《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办法》。在此,xx市环境保护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禁放好处,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8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2、不在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酒后燃放;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9

学生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们的空气质量严重受到影响,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燃放烟花竹极易引发火灾,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近年来,我市随意燃放烟花竹造成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府加强管理。

  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的生活秩序,20xx年6月29日经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20xx年7月28日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公布施行,为此,我们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学生家长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安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我市限放区域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竹,选择电子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三、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支持和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查处,共同抵制。

  四、员、共青团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貌同的责任,为了安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推进安庆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0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春节将近,为确保您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为了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根据〖州市烟花竹安全管理规定》〖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州市池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池区烟花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在限区、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竹。

  2.严禁在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竹。

  3.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和禁放时间(池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竹区域,燃放时间为8天,即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内燃放烟花竹。

  4.请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觉遵守府的法规,加强对孩子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竹的监督管理。

  5.严禁在楼道、井盖等危险区域及易燃易等特殊场所燃放。

  6.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竹。

  XX区张掖路小学

  20xx年1月17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实施《江镇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第一年,为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暂行办法》适用下列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上述范围内每天晚上22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

  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敬老院;

  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

  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

  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

  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

  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三)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二、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D级,应当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标注的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在道路、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过;

  3、车辆船舶在行驶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领导小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3

xx县卫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大家好!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将产生的大量可吸入颗粒物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加重雾霾天气的发生。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大家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节日,让我们的天更蓝,环境更美,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健康,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可能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少一份霾多一片蓝,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身边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他们文明过节,形成人人参与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关于在主城区(东起义渑交界处以西、西起池底连霍高速以东、北起连霍调整以南、南起南涧河以北)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自觉落实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为了我们向往的蓝天,为了我们健康的身心,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传递环保正能量,在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携手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为美好家园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4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为了全面掀起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潮,有效防止燃放烟花竹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以及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按照《洛阳市市区烟花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洛阳市市区禁放时间内禁止燃放烟花竹,为了确保禁放效果,恳请广大市民牢记和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放时间:

  洛阳市市区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竹外,其他时间均数烟花竹禁止燃放时间。

  二、禁放区域:

  东起二广高速公路,西至洛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铁线,北至老310国道以内。

  洛阳市市区禁止严防烟花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为使我们洛阳用有更多蓝天白云,为使我们市民能够呼吸道更加洁净的.新鲜空气,为使千万个家庭和谐与安宁,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在禁放时间、区域内和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烟花竹。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洛阳市市区烟花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竹;对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者,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罚款、行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

  xx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xx年10月1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5

市民们:

  你们好!20xx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上简称《办法》)。20xx年1月13日,市政府又发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告》)。《办法》和《通告》实施以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的"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加强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婚丧嫁娶、房屋搬迁、商店开业和工程竣工时尤为突出。这不仅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而且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市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放”工作。

  为了维护《办法》和《通告》的权威性、严肃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政府再次重申,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办法》和通告,今后凡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办法》和《通告》的,除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在自觉遵守《办法》和《通告》,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办法》和《通告》的行为,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最后,感谢广大市民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祝生活愉快,合家欢乐!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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