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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时间:2023-01-05 17:18:01 书信 我要投稿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信的经历,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可以传达自己的思想感情。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书信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欢迎大家分享。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绿色、安全、清洁、祥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发布了《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在此,银川市蓝天办、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微信朋友圈、小视频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带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践行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效果。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呵护美丽凤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2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明、详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了《关于划定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了《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办法》。在此,xx市环境保护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禁放好处,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3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开始实施。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治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火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火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4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5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一月十七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6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7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每逢春节,有些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欢乐之情、营造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与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环境治理指挥部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根据《xx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城区内禁放区域为:xx。在城区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城区禁放区域外自觉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四、强化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网点、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储存、销售、操作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则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xxx

  创卫办: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9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0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春节将近,为确保您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为了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兰州市城关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关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在限区、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2、严禁在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3、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和禁放时间(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时间为8天,即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内燃放烟花爆竹。

  4、请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觉遵守政府的法规,加强对孩子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

  5、严禁在楼道、井盖等危险区域及易燃易爆等特殊场所燃放。

  6、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1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2、不在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酒后燃放;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3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实施《江镇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第一年,为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暂行办法》适用下列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上述范围内每天晚上22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

  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敬老院;

  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

  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

  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

  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

  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三)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二、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D级,应当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标注的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在道路、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过;

  3、车辆船舶在行驶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4

全体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马上到来。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雾霾天气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为此为认真贯彻xx市政府《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倡议如下:

  一、贯彻《通告》精神。根据xx市政府20xx年9月30日《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xx区二环线内,即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内,自20xx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三、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荐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四、广泛宣传教育。区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五、加强新闻媒体引导。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六、xx区安监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和违规燃放的打击力度。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建设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5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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