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优质作文网>体裁作文>读后感>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时间:2023-12-28 11:27:4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但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关于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了解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身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身,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身,要做真正的自身。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身,显示出自身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身想象的那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身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因此能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2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为追求心中的梦想,抛弃一切,一声不吭地从伦敦孤身一人去往巴黎,一路为梦想而奔波奋斗。

  阅读初始,我并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费解,甚至觉得有些荒诞和过分。他对现实社会没有是非观念。责任、家庭、世俗的认可,这些现代社会所衍生的价值观,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弃之如敝履。他抛弃自己美满的家庭,让他的妻子陷入崩溃,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家庭的变故。在巴黎,他遇到了老好人德克·斯特洛夫,但他的出现让斯特洛夫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性情怪癖,他那副对尘世的嘲讽,他的.粗鄙,他的潦倒和他的骂骂咧咧的模样,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但换个角度,我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对艺术、对梦想的追求却表示无限敬佩。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震撼了我。正如毛姆所说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斯特里克兰不断地推翻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伦敦到巴黎,从马赛到塔希提,始终疯狂寻找。他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时常睡大街,时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但尽管如此他也从来不曾抱怨生活。他一生都在与梦想和生活在斗争,最终他都会选择他心中的月亮。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不在乎作品的成功或者失败,不在乎诋毁或者赞誉,热爱绘画,只是血液和灵魂里一种井然有序的愿望。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找到创造的灵感,并且创造不朽之作,将人生价值彻彻底底地注入到了灿烂的画布中。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的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斯特里克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地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都有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欲望,面对肉体的折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被名利与金钱吸引,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曾经儿时的梦想,缺少勇气、缺少意志去突破自己,在不断地斟酌与妥协中选择舒适,过着平淡、中规中矩的人生。

  人活着,需要六便士,也需要月亮。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也希望我们不忘初心,眼里能看到月亮,做那个追逐星辰的人。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3

  首先是对作者毛姆的认识,他是现实主义主义的写作手法,而与他同时代的大部分作家是现代主义的写作手法。在这一点上,毛姆就已经与众不同了,而他这种不随大流保持自我的勇气是值得我学习的,《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的身上也寄托了作者毛姆的一种希望。

  本书主人公原型高更,与主人公的.命运很相似,但又有所不同,高更的作品确有留世,而主人公的惊世之作被他嘱托毁之一炬了。人们在遗憾的同时,更引起了“人活着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的深思。

  书中讲故事的作者“我”,以作家的身份贯穿全书始终,其实也在从侧面提醒我们,故事就是故事,不要对号入座,也不要真的去纠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为什么呢?要知道,作家擅长的就是讲故事。如果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你我他她中的任何一个人,也不要过多地去批判对错。而故事中的“我”尽管是个擅长写故事的作家,但依旧是一个普通人,要先好好活着才是。

  值得深思的依旧是百年来争论不休的这个话题,“理想和财富到底该怎样平衡?”,是极致的理想?还是极致的财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想都很重要,而且要努力去平衡,过好每一个当下。像书中提到的那位医生和船长一样,他们也是遵从本心,过着令自己安心的生活。他人的评说重要吗?有那么重要吗?自己的路还是要自己走,别人永远代替不了。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4

  梦想从来就不是一个狭隘的概念,同样好书也不是。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书中获取积极的力量,那这又何尝不为一本好书呢?

  正是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才真正意识到了“正值年少轻狂,何必辜负时光”这句话真正的含义。查尔斯是一个经纪人,可他却义无反顾地在这那个本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时候选择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读到此处,在我心中似乎有什么埋藏已久的东西鲜活了起来。我知道,那是我的梦想。对,我想成为一个作家。追梦从不是一个固定的名词,而是个鲜活的动词。无拘无束,像极了夏天的风。可是没有多少人在自己的青春有哪怕那么一点可以被称作热血的东西,没有哪怕那么一点追梦的勇气。我之前也是如此,一直渴望当个作家:不需要太多华丽累赘的东西,只想安静地在每一个日子里,留下属于自己的文字,与他人分享。可能生性胆小吧,一直不敢去追这个梦,便只能让它成为那一股不朽的风在我心中飘荡。现在,也许没有人能够理解我合上书那一刻对追求梦想的热烈,但就是如此。我被书中感动,甚至震撼了。查尔斯在40多岁的时候可以选择重生,那追梦对我来说又有何不可?如果你想重新开始,其实每一个微光乍起的早晨,都可以继续选择。即使在黑暗中行走,也应该心中有光才对。开始尝试在课余的时间练笔尝试写些属于自己的小说,改写一点自己喜欢的书。写过一篇小说,历时长达一年。虽仍未完结,但至少证明了自己做一件事坚持不会放弃。追着梦的人总是快乐的,每一步都行走在热爱中。

  写作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性格吧,曾经特别安静,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也从不主动开口,只喜欢自顾自地低着头,还时不时喃喃自语。直到开始写作,将情感注入笔尖后,似乎发现将情感大方的表达出来也并不是一件难事。于是便学会了演讲,表演,学会了在大家面前大大方方地展示自己。过去的作文一塌糊涂,空白得只能用无数空虚的成语来填补。但是如今我开始尝试着用文字表达我的情感与感受,表达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作文也变得越来越来好。所以啊,你看,一本书,一个梦想的力量有多强大。

  也正如开头所说的那样,梦想的定义从不是狭隘的,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梦想,如星辰歌唱。一本真正好书更应该用自己包容万物的丰富去点亮每个人的那片星空,让追梦的人拥有自己的力量。

  梦想这个词太纯洁无暇了,像我们的前途。有时候晚上写题写累,看见窗外的星星,它便让我感觉到万事皆有可能。梦可以是妄想,想可以是空想,但梦想却是希望。

  喜欢书中的查尔斯,因为他活成了所有人羡慕的样子。有多少人,把梦想卖了,换成了柴米油盐。追梦的人总是闪着光的,不是吗?而如此,《月亮与六便士》太美了,同时也美得有内涵。六便士是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的必需品,那个为了维持生计必须追逐的名利;而月亮则是我们心中的梦想,那么闪耀,却又触不可及。但是我们需要抬头,努力去追寻月亮,因为即便掉落,也是掉进浩瀚星河。你我皆平凡,却因勇敢追梦而伟大。

  顿悟了。开始追梦了。印象尤其深刻的是那一次投稿。那是开始写小说不久的某一个午后,朋友忽然将某杂志的通知放在我桌上,笑着问我:“要不要去试一试呀?”就是这张通知,让我寝食难安了很久。我知道,自己还差得远,可内心深处又渴望着一个机会去尝试。最后骚断青丝还是做了一个让我自己都惊讶的决定:我决定去尝试,无论结果如何,我想要一个锻炼的机会。这段时间是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光了吧,看着题目逐字推敲,慢慢地想慢慢地写,修改一遍又一遍,不断征求同学老师和朋友的意见。也有过黑暗的时间,担心憋得满满的,想起可能得不到机会就会掉眼泪。但是最后想想,每一个梦想都是不断超越和挑战的过程,只要付出过,我便无悔自己。最后怀着释然的心情在文章发给了那家杂志。意料之中的,稿子没有被录用。那家报刊的.名字是什么,写的是什么文章,这些早已淡忘了。但追逐梦想,锻炼自己的这个过程却刻骨铭心。心情并没有多大的起伏,尝试过了,无悔就好。

  有了好书才会让人有梦想,书的意义也许早已不再是那个简单的“认识世界”了,它是来照亮世界的。不止《月亮与六便士》,所有的好书都能让人获取积极的情感。像《哈利波特》中的韦斯莱兄弟愿意抛弃魔法部的高薪工作去开笑话商店;《光与辰星一意孤行》中的陈星星慢慢写属于自己的小说,不顾他人的排挤嘲笑:《如果你也期待那烟火》中棠琳淼抛弃去天空之城宁静生活的机会也要在小村子里救死扶伤。希望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也像陈星星。大胆地追梦,真的很快乐。很多时候其实不需要太伟大的事情去改变一个人,一本书也许就足够了吧。一定要为自己憧憬的那些事物努力一下,哪怕这力量微不足道,哪怕岁月迢迢。可能只是一行文字,甚至可能只是一句诗。但是那可以让每一个人想起自己的归途,找到笃定于世的力量。只需要一本好书,一个梦想就会被悄悄埋入柔软的心脏,然后生根发芽,形成那个坚不可摧,一直为其努力奋斗拼搏的梦想。书可以帮人获取知识,也同样也可以帮我们追梦。为什么有时看完书之后会荡气回肠,也许就是找到了那份共鸣吧。好书也正是带来了这样一份共鸣,我们需要一个开始,我们需要火光去点亮我们心中那个最初的起点。而且啊,就算星星碎掉了,溢出来的光也很好看。星辰和大海都需要门票,诗和远方的路费都很贵。好书会告诉我们,来人间一次,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一本真正好书的力量可以成就一个人,可以塑造一个人,可以让人去追寻那个最初的美好。当风景略过脸庞,当时间走过情长,每个人心中剩下的永远只有好书带来的那一份感动。

  小的时候只看到有趣的故事情节,长大后却发现我们慢慢弄明白的道理其实早早就被作者嵌入在故事里面,不仅感叹“大道至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在光亮中可以看见这些经典的书,夜晩梦见里面的故事,白天的时候也必然会想起和流连。

  我想,这就是一本好书吧。

  能够让我们从中获取积极的力量来按时长大,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光亮走下去。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5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6

  “只要月亮你会饿死,只要六便士你会活得庸俗。若是想月亮六便士两手抓,又会陷入这样一个困境——月亮你够不着,六便士你嫌少。”

  也许我们都一样,总是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踯躅。告诉自己要忠于理想可最后还是会跪倒在现实面前。

  现实苍冷,就在脚下,触手可及,在平俗的包围中,偶然间瞥见了一抹月光——那种前所未有近似玄幻的光辉被我们冠以理想之名,让为生计奔走到疲惫麻木的人们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顺着那道光束攀爬以摆脱一味苟且的自己。

  看完很是震撼,虽说早就知道是以高更为原型,也没先去了解高更本人,从未知的角度,抱着好奇之心去了解小说主人公,在翻阅的过程中也找出与文章内容契合的高更作品细细体味,在作者描述下的他的精神世界和他的作品感受到斯特里克兰(高更)的伟大!

  其结局并不让人意外,作者前期描述的对话和对斯特里克兰内心世界的揣测预示了那座海岛,星辰,大海……以及斯特里克兰悲戚而伟大的死亡。

  很有感触,可以说是理想与现实的较量,我总结是灵魂与世俗的较量。作者描述的那种无形的力量,邪魅缠身,很神秘很有力量,是一种执念,最让我感到印象深刻。

  在读的过程中,精彩之处常常看其他人的`评论和感悟,就像与许多人交流。有的人分析透彻有深度,有的。人结合自己的生活感同身受,有的人愤愤不平,有的人同情理解,有的人观点与我达成一致,有的人的想法我不苟同……完完全全读下来,收获很多。

  看的很慢,平时坐车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排队等候的时候……积累下来发现自己竟然能够用这些零散时间读完一本书,读完这么多字。真的是,很好啊。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7

  “你一生真正的抉择只有一次,你应该被梦想照亮,还是被金钱照亮?”这是《月亮和六便士》中提出的问题。

  诚然,在大多数高中生的眼中,正确答案无疑是第一个,但真正实现的又有几个人。而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我认识到这么一个人:他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离开了与自己生活了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原因竟然是一句“我想要画画”。一开始,我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选择,哪怕最后病魔缠身,病死他乡,他也从未后悔过。就像他所说的,“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仿佛他先前活的那40年就是为了后半生画画来作准备。

  后来我又捧书读了几次,感觉自己有那么一点读懂“查尔斯”了。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而他却在做减法,生活赋予他的每一种身份在查尔斯看来,都是对他的.一种束缚,阻碍着他通往梦想之途。所以他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又一个的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呼唤的冰窟窿里去。让人看完这本书后,不禁感慨,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比自己更孤独的追逐梦想。

  某夜,你疲惫地靠在椅子上,面前摊着一张试卷无意间偏了一下头:幽幽的月光飘在桌角的一枚一元硬币上,一个在病床上画画的人影顿然浮现在你的脑中,又或许,这个人就陪在你身边。你这么想着,呼了一口气,继续挑灯夜读。某天,你写的文章被老师退了回来,那枚在月光下安静的硬币似乎再次闯入你的脑中,一个人坐在你的旁边,在画板上涂涂改改,于是你冷静了下了,沉浸在改文中。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查尔斯选择了第一个答案,他也用自己余下的生命去证明了这个答案。

  看完这本书后,你仿佛就获得了一种能力,一种能一个人度过漫长黑夜的能力,一种能不放弃追逐梦想的能力,一种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能力。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你不会永久的迷失方向,就像查尔斯经过了40年任然认为自己应该去巴黎画画,而不是像“人们”中的“们”一样,在银行工作到退休。

  《月亮和六便士》的扉页上有这么一句话,“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你也在为某个梦想,很卑微很拼命地在努力着。”所以,如果你也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请不要放弃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8

  或许,一个疯子的生活更接近生活的本质。我想。

  01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个人,你会说他疯了

  《月亮和六便士》无疑是一本名著。虽然读完了之后,我也并没有因为某些震撼人心的力量而让自己发生什么巨大的改变。我依然小心翼翼地守着抗阳的生活,注意保暖,注意休息,生怕自己复阳。因为生活已经有诸多不易了。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而书中的人物是尽可以由着自己性子来的。

  小说作者毛姆,封面上写着“仰望月亮时,莫忘脚下的六便士”。大约可以调换一下更符合眼下的诸多情形:凝视脚下六便士时,莫忘还可以偶尔仰望天上的月亮。

  如果说书中的主人公查尔斯不期然出现在你的身边,可能你会认为这个人是疯子。

  按照我们中国老祖宗的说法:人过四十不学艺。四十不惑之后的人生,应该云淡风轻,应该心如止水。如果还要像书中的主人公抛弃自己稳定的人生,重拾童年时热爱绘画的梦想,那真是可以被人看作疯了。

  因为本书参照了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的人生经历,显得更有可读性。至少你会觉得这本书并不是在胡扯。它的'确是可以给我们更多的人生借鉴的。

  本书主人公查尔斯不惑之年,突然抛妻弃子,抛弃稳定的工作,跑到法国巴黎学画。谁都不理解他。但他不以为然,为了画画,害得别人家破人亡;为了画画,到南太平洋孤岛,与当地人结婚;为了画画,他成了世人眼中的疯子,他成了世人眼中备受嫌弃的麻疯病人……他无情无义,怪异落魄,不被世人理解。最终双目失明的他在自己居住的小木屋里绘下了惊人之作。

  02 人生的意义是自己赋予的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到法国巴黎学画后,沦落成了流浪汉,不得不在舍粥救济所和夜宿救济所里混日子,有一餐无一顿的,在举目无亲的巴黎街头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然而他潦倒却没有落魄,在绘画的道路上,他像一个永不停歇的香客,走向一座根本不存在的神坛。

  在他曾经的妻子眼里,他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人。但人的生命的价值,从来没有人说一定要与外貌联系起一起。也并没有人说过:人,性灵的人的价值一定只依附于英俊的容颜。那无非是无知世人的一些无聊浅见罢了。

  属于他个人的价值源自于他生命的觉醒。

  他的追求理想的信念就像一粒小小的种子,在不被别人理解的时刻,他自己小心地呵护着这一粒种子。不听从于外界人任何声音。父亲的反对,周围人的不理解。

  这是需要十分的勇气才能做到。往往不用等到自己来否定自己,别人的否定可能就会浇灭我们燃起的一点点希望之火。

  查尔斯有足够的勇气来呵护这火种。这种勇气表现在世人眼前的就是傻气,不可理喻的疯狂行径。

  说到底,人生的价值就是自己赋予的。别人可以任意地对你的人生品头论足。但决定权始终在自己手上。

  或许这部小说如此有名气就是为我们揭示了这一真理吧。

  我认为,有些人生来就生错了地方。偶然事件把他们抛进了特定环境中,但是他们总是怀有一种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乡愁。他们在他们的出生地是陌生人,而他们孩提时代就熟悉的绿树成荫的小巷或者玩耍过的熙熙攘攘的街道,也不过是他们人生旅途的一站。他们与自己的亲朋交往一辈子也形同陌路,在他们唯一熟悉的场景中落落寡合。也许就是这种陌生感,让人选择远走他乡,漂流四方,寻找某些永久性的东西,让他们可以牢牢地依附在上面。

  原文中的这些话语特别打动人心,在某些时刻能戳中人心。它给我们那些无病无呻提供了一些理由。或许我们的心中也曾经有那么一粒小小的种子,只是我们没有勇气去呵护它成长。毕竟,一般的人是没有疯狂的勇气的。做个普通的正常人是比较保险的。

  呵呵。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9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最初,我本来是不看这本书的,不过,我同桌王福俊有一次说我读的书层次太低,我看见他正在读这本书,我想起我妈前几年买过这本书,于是,我也就开始读这本书。

  书中,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形是法国著名画家保罗·高更,梵高的好友,也是他刺激了梵高使梵高自己割掉自己的半个耳朵。在书中,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本未是一个生活安逸的证券经济人,可是,在某一天,他毫无征兆地放弃他的老婆孩子甚至工作,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为了一个女人走的`,可事实恰恰相反,他是为了他的理想而走的,作者正开始是从柔斯·瓦特尔芙德家的一次宴会上认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后来,作者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慢慢熟了起来。后来,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去了巴黎后,作者替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去寻找他,可是,我认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其实让作者去找他并不是想和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继续,而是不想有关于她的丑闻传播,到最后一章,她不停的表现出她与她的丈夫十分恩爱,那是为涨她的名声,可是我认为最不配评价的人就是她了。

  这本书的名字叫《月亮与六便士》“月亮”指的是理想,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选择了它,“六便士”指的是安逸的生活,戴尔克·施特略夫选择了它,当一个追求理想和一个追求安逸生活的人碰一起,就会发生这样的事。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的那一句“低头轻踏六便士,抬头仰望明月亮。”说的就是一个人在理想与安逸中进行抉择。

  这本书我个人认为不错,推荐大家也去读一下。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0

  小说《月亮和六便士》讲述的主人公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追求自己艺术的故事。我从中也明白了,人短暂的一生中,做内心想做的事,才是真正的快乐。

  选择此书,因为它被世人认可。

  经过时间检验仍被称赞的书,就仿佛一个被人敬仰的人,面对被人敬仰的人和不足一提的人,心境肯定会不同——你会不由自主带一些崇拜、信任、紧张、庄重。

  读此书比读其它书更慢,因为我会更多的回读、记录、思考。

  才看到序言,我就有好多想说的话。看到“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社会与自我”,我忽然感到,以前自己说理想与现实不相容,只是指工作与兴趣不相符,时间受工作占用,不自由。如今看来,这是何等肤浅?不工作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是不可能,甚至唾手可得,但很多人,往往在此上要加一个衣食富足。

  世人都有不劳而获的期待,或是空想,假若实现,那人类必定灭亡。而给你足够吃的粮食,足够穿的衣,让你做你想做的事,你想做什么?

  看到“爱的虚幻与真实”,我想到:我爱过,那种受内心驱使的爱过,可我认为,那是一种沦陷,并不长久。爱情,只是生活中的小部分。

  看到“这正是艺术创作的心声:当你完成了最伟大的作品,它便离你而去,因为艺术的最高诉求并非任何实体,而是那遥不可及的精神的涅盘。”我想:阅读的过程,是打开牢笼的过程,请别害怕,被黑暗中的人所惧怕的光明。

  看到“这种人的‘伟大’来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品质”、“崇拜者的奉迎和批评者的藐视也许没什么两样”、“艺术是情感的体现,情之所至,人人都能够理解”、“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让我恐惧。”、“要我说,他们的学识有余,涵养不足。”、“他们的激情苍白无力,他们的梦想枯燥乏味。”、“文明践行一种奇怪的才智:他们把短暂的生命,浪费在琐碎的事物上”……我就会反思自己。

  可是,这些反思似乎并不深刻,看完书隔了三天我来写此篇读后感或者叫做读书笔记的东西,我不知道自己想写些什么。

  作者围绕着主人翁斯特里克兰,写了他前后两种不同性格所造成的几乎完全对立的人生。

  第一种,是普通人的生活写照:做着一份普通的工作,与妻子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并和可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看上去是那么符合世俗意义的幸福。

  第二种,从斯特里克兰选择不告而别开始,仿佛一声令下,他变为了一个绝对冷漠、决绝、固执的人。他只活在精神世界里,仿佛有创造美——画出杰作——的使命。他不需要怜悯,不需要赞美,他不为曾经的家人有半分烦恼和后悔,更不为陌生女人的诱惑而心动。世人的欲望也好,烦恼也罢,对他来说都不存在。他只管画画,吃不饱穿不暖生病都不算什么,只要饿不死可以继续画就好。这样的状态,很是极端,也可称为纯粹吧。纯粹的理想,纯粹的想创造美。

  而现实社会,讲究规矩,讲究名誉,讲究吃喝,所以他们眼里的斯特里克兰,令人讨厌。不礼貌、脏兮兮、没钱没地位,画的画也不被理解,所以他被人嘲笑,被人厌恶。

  可在他眼里,世人都是愚蠢的人,他们的一切举动他都不放眼里。

  他和世界是对立的。这样的他,在到达他最后故去的那座小岛后,不被怀疑,不被嘲笑,大家懂得给彼此空间,懂得“存异”,他甚至还娶了一个当地土著人当老婆,生了孩子,过着简单惬意的日子。那个土著女人,她长得漂亮,洁身自好,不在乎形式,她也不在乎斯特里克兰是否有钱,是否帅气,是否显得彬彬有礼,她爱的是没有任何装饰的他。在主人翁得了麻风病以后,她依然能做到不离不弃,这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的。为此,斯特里克兰的晚年便没有那般悲凉,但就算没有土著女人,恐怕他也不会觉得自己可怜。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后,他原本并不被世人看好的画成了珍宝。而他最珍贵的一副巨作——画在他在岛上屋子里的杰作,他命令他的土著女人在他死后将之付之一炬。

  说实话,我不明白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而内容让我感到的东西也太多了。

  比如:作者能塑造出此人,一方面他是参照了画家高更的生平,一方面肯定融入了他自己对现实对理想的思考。他的内心是否住着两个斯特里克兰?而这让我看到,我的想法——认为作者刻画的人物一定会带着自己的影子——其实是我思想的限制。作者或许只是为了塑造一个对立的人,用他的生平,来表达他对“真正的美”的认识,对生活的矛盾的剖析。

  比如:想成为一个画家,或者一个其它领域的艺术家,他所要承受的往往很多:生存对金钱的所需,不愿对社会妥协而遭受委屈和鄙视;被怀疑、质疑、取笑。走在思想前沿的人,走在创造美的道路上的人,是和世俗的人的很多做法必定背道而驰的,而这种背道而驰的局面,不是选择而来,也不是坚持就能渡过,那是发自内心的,被灌了不得不如此的魔咒。

  比如:斯特里克兰的画被嘲笑,但是,却有一个火眼睛睛的人认出他的不平凡。这个人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自己没有能力画出杰作,但他却懂得“真正的.美”,并用自己的方式尽可能的去照顾主人翁,哪怕主人翁斯特里克兰睡了他的女人,抢走了他女人的芳心给他来带巨大的痛苦,他也依然不恨他,依然要保全斯特里克兰,因为他相信他可以画出举世震惊的杰作。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天命,每个人完成使命的形式不一样。有的人如斯特里克兰这般,但这是极少数,而这类人追求的东西,是凡人轻易体会不到的,若要体会,要体验他所体验过的那些痛苦与煎熬。有的人如这个平庸的画家,他的使命可能不是创造,而是发现,是成全。

  比如:虽然作者写斯特里克兰冷漠,但那也是在社会的镜子下显示的样子;社会的镜子是否毫无偏差呢?显然不是。他到小岛以后的生活,充满宁静,只为遵循内心的向往;这样的选择,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要有智慧,有发自内心的向往。这样的人,或许在世人眼里是冷漠的,是可恶的,甚至是可怜的。然而,这样的人生,却同样让我觉得是值得敬佩的。那种自由,是很多人高不可攀的。

  比如:文中提到的一个优秀医生,在一次去往斯特里克兰所居住的那座小岛后,仿佛找到了自己内心的向往,于是毅然决然放弃了自己高俸禄的工作。人们为他感到惋惜,觉得他傻。这是为什么,一个人追求自己内心喜欢的东西,就是傻?就是可笑?就有一百种理由可以来嘲笑他!

  就像如今,若一个原本可以取得世俗成就的人,放弃了成名发财的机会,选择回到乡村过简单日子,绝大多数人就会觉得他是脑子烧坏了,一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若一个普通平凡的人选择陪伴老人,安于田园,就会被人说是没有上进心,是贫穷,是可怜。金钱,真的已经成为了评判一个人是否优秀,是否幸福的人的标准了吗?

  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深刻的思想,只知道人云亦云,只知道贪图享乐,精神上的,灵魂上的丰富和深刻在他们眼里不值一提,甚至被他们所践踏。归根结底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对待地位不足自己的人,对待看上去颇为寒酸的人,人们异常冷漠。本书剖析了现实生活中太多的问题。

  而我只愿自己,做内心想做的事,不要成为金钱的奴隶,不要在乎别人的赞扬或泼的冷水。

  只此短暂的一生,何须去奉承,何须去解释。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1

  如果人终将会死,那么在这世上短短的几十年,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而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答案。

  书里的主人公的答案是追求极致的精神艺术的表达。他抛妻弃子,放弃了原本美满的家庭,体面的工作,独自来到巴黎追寻精神的涅槃,他在巴黎穷困潦倒,靠救济度日,他勾引朋友的老婆,害她自杀却毫无感觉,他对亲人朋友冷漠至极,却对艺术的追求热情如火。他一生极致追求的生活的意义最终在一座小岛上实现。

  我想对于他来说,可以说一句:此生无憾。

  我崇拜这一种精神性,对于物质条件完全不在乎,只要活着就行,只要还能画画就行,人的乐趣极致就是创作的过程,全身心的投入而得到的愉悦感,当作品完成之后意义就不在了,哪怕对世间来说是最伟大的作品,斯特里克兰最后创作了一副旷世之作却让他老婆将其烧毁大约也是自己最终得到了满足。可是我做不到,现实生活中誰又能真正舍弃呢,自己的家庭,责任的枷锁,就像文中所说的那样,在大家沉醉于那副画气势磅礴的伟大之中时,一句要不要喝点酒,就让杰作的魅力瞬间破碎。

  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普通人,我们的肩上扛着责任,我们每天奔波忙碌,为了可以活下去而努力,我们放不下父母,儿女,放不下重担,我们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洒脱,用自己完整的生命去探索生活的意义。那么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呢?我想是一种专注的精神吧。

  我想对于他来说,可以说一句:此生无憾。

  我崇拜这一种精神性,对于物质条件完全不在乎,只要活着就行,只要还能画画就行,人的乐趣极致就是创作的过程,全身心的投入而得到的愉悦感,当作品完成之后意义就不在了,哪怕对世间来说是最伟大的作品,斯特里克兰最后创作了一副旷世之作却让他老婆将其烧毁大约也是自己最终得到了满足。可是我做不到,现实生活中誰又能真正舍弃呢,自己的家庭,责任的枷锁,就像文中所说的那样,在大家沉醉于那副画气势磅礴的伟大之中时,一句要不要喝点酒,就让杰作的魅力瞬间破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普通人,我们的肩上扛着责任,我们每天奔波忙碌,为了可以活下去而努力,我们放不下父母,儿女,放不下重担,我们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洒脱,用自己完整的生命去探索生活的意义。那么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呢?我想是一种专注的精神吧。

  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精神震撼,醍醐灌顶的感觉,细想之下又觉得无法企及。在我们纷扰纷乱的生活里,有太多的责任需要去扛,令我们无法喘息,但是当我们在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应当学习斯特里克兰的精神,全身心的去投入创作的过程。我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们全神贯注在自己喜欢的'事情里的时候,时间过的极快,内心极其的充实,有一种满足感,即使没有完成什么这一种状态都令人愉悦。所谓的快乐不过如此吧。就像毛姆说的那样,作家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作的酬报;对于作品成功或失败,受到称誉或诋毁,都应该淡然处之。

  希望大家都可以专注与自己的生活,在生活中获得自己的乐趣,不要过多的在乎他人的眼光,找准一个方向就向前冲吧,当你竭尽全力的时候,你想要的都会有。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2

  这是一本很容易读完的书,全篇就像是喝酒遇上一个极善言谈的江湖兄弟,神采飞扬、妙趣横生,席间聊起“我的一个哥们”,神魔共舞、天花乱坠,偶尔还蹦出“经典”,例如“爱情不会长久”“女人小肚鸡肠”,不由得开怀畅饮。曲终席散,回想宴中种种,虽自知不过是酒中戏言,劝君多喝一口,却也有种沉醉其中,不愿消散的快意。

  那快意,便是“做一回思特里克兰德”——心为身纲,心行合一。在我看来,人——当然我并不懂动物怎么想——最多的烦恼便是:我想这么做,但需要那么做;这么做使我不爽,但我必须这么做。儿时,以发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洋洋自得,人总是怒火中烧、心如刀绞的选择“理智”。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就是内心那个“情感的我”的终极呐喊,大声宣告:我才能创造伟大。这稍有点像时下一些流行歌词——“我才不管那么多”“我要做独特的我”之类的,只是这些叫唤更不过是一种顺应“流行”的叫卖,跟两广街头“正宗凉茶”无所差异。

  人为什么要“反情感”“违背自己意愿”的生活呢?时不时会收到自己内心发出的“灵魂拷问”。我更愿意从人性的起源去思考,或者说去说服自己。当我们还是动物时,我们是“想干嘛就干嘛”的伊甸园天使,想在泥潭打个滚就打个滚,可以扬着蹄撒着欢儿拉撒,可以自由恋爱甚至强迫恋爱,过着随性自在的生活……相伴的,还有自然灾害、猛兽强禽,经过了朝不保夕的漫长岁月,我们走向人类,组成社会,产生社会意识,形成意识形态。当人征服自然时,意识形态也征服了人类。意识形态规制着人的言行举止,仿如一张严密的.网把人笼罩得压抑愤懑,聪明的人开始“反思、觉醒”,呼喊口号——“自由至上”“逃出牢笼”。

  祖宗们创造社会时,也许是自然使然,他们并不曾主动考虑过变成人类、形成社会后,生活、思想会发生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唯有立足现实,社会已然存在……回到思特里克兰德,他头顶五色光环,抛家弃业,不在乎风餐露宿,不管人风言闲语,只求心之所向,身往趋之……可惜全是建立在伤害别人或别人施舍的前提下,作者显然严重高估了世人的同情心,同情心本是一种道德教化,思特里克兰德们是消费不起的。现实里如果真有思特里克兰德,他一定很早就死在法国的某个角落,尸身腐臭无人问津。

  当然,作品从头到尾没有歌颂思特里克兰德似人生,但无疑把思特里克兰德生涯粉饰得天花乱坠,只有跳出这个圈,才能筛选名著中那一颗颗亮闪闪的金子。作品中的闪光点俯拾皆是,这也是很少的一本篇幅短小,我却勾画了不少“重点”的小说,很多字段深邃真切,直捣灵魂,让人不由目睹那些自己不愿认可的现实,增添更多理性(这也让我在构思读后感时,腹稿花样繁多),实值得多读几遍。在读的过程里,还如同喝酒一般,可以神游太虚,过一段思特里克兰德式生活,也未尝不是一大乐事。喝酒时,世界都是你的,看“月亮”时,地球都是可以给你拿球踢的。

  原本结尾是:刚好看到今天(1月5日)长安剑的公众号推出一篇文章,引为评述:同情心和共情力,才应当是一个文明社会滚烫的“核心”,有温情和人性的文明社会才能永葆“生命力”和“活力”。

  近期莫名的忙碌,文字码完了一直没定稿。忙碌也有所得,无意翻到一句更契合的表述:“我们的生活需要的不是玄想和空洞的假设,而是我们能够过没有迷乱的生活。”(马恩全集第1卷)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3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人世总是充满着矛盾,所以也充满了抉择。有人仰望星空,有人脚踏实地;有人乘风破浪,有人安身乐业;有人高瞻远瞩,有人心如止水。一念之间,一世之别。梦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精神与物质,这些该作何选择?翻开《月亮与六便士》,我找到了答案。

  一部精彩的小说除了会展现出高超的文学技巧外还必须拥有一个会讲故事的作者。显然,毛姆就是个会讲故事的作者。不同于其他现代主义文学,他抛去夸张、荒诞、极端的文学手法,如同冬日篝火旁边与你谈话的老先生,像一个温暖的讲述者,将故事内容娓娓道来。而学医的经历,也使得他的作品被蒙上了一层理智与沉稳的美。

  《月亮与六便士》正是这样一部作品,毛姆用第一人称“我”作为叙述者,讲述了证券经纪人斯特利克兰因为追求绘画的艺术热忱而放弃事业、抛弃妻子,奔赴巴黎受尽苦难折磨后,最终登上了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在那里与一个土著女子结婚生子并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令世人震惊的画作。当他创作出一幅最伟大的表现伊甸园的作品后,麻风夺走了他的生命,离世前他的最后一个决定是命令土著女子把这幅画付之一炬。

  小说通篇都用第三者的视角去带领观众阅读,语气轻松,有时还会用“所知甚少”“不确信”等词汇向读者讲述故事,但却使得读者更加觉得真实,这便是一种最真实的虚构。不得不说这样的作者是聪明的`。既然是聪明的作者,就一定懂得平衡的美妙。毛姆除了会扮演温柔的讲述者,还会扮演冷酷的手术医师。他用笔杆子作手术刀,对人性进行剖析,“刀法”独到有力,既有足够的深度感,又有保留的神秘感,不作说教和批判,一切留给读者自己判断。

  所以,阅读的过程仿佛是在做一道道选择题,拷问着你的内心、你的思想、你的灵魂。如同主人公在现实的鞭笞下一点点走向理想世界,我们也在精神的鞭笞下一点点走向觉醒。斯特里克兰的性格迥异,无视社会道德良知,蔑视感情,他抛妻弃子,破坏恩人的家庭,鄙视为他自杀的女人……这些行为令人难以接受,甚至读者不会太喜欢这个角色。但是,没有一个人会不承认他的执着与才华,也没有一个人会否认他的高超艺术境界。借用作者的话说:这是“一个惹人嫌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正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才得以让故事的精神内涵更加深刻。

  因此,我们在读到斯特里克兰令人不舒服的行为以及不太一样的价值观时,就会开始思考自己的情感。这便开启了对理智与感情的探索,作为人世间的平凡人,我们都需要爱来包裹自己,温暖自己。然而斯特里克兰却说他不需要爱情。他只知道欲望。他的爱情观在正常人眼里看来是难以接受的的,但再作分析,又不能说它毫无道理。爱本就是矛盾的,它既充满了欲望地占有也充满了无私地付出。毛姆或许借此强调感情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性,也道出了爱的矛盾本质。

  人们总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艺术最终都脱离了物质而以精神形式存在。这或许就是斯特里克兰最后要烧掉画作的原因。绘画的美是他毕生的追求,而等到他真的找寻到最美境界也就不再需要用任何物质作载体了,所以也只有最伟大的画作脱离了物质的载体形式,才得以真正圆满。小说对艺术的探讨是深刻的,却也是隐晦的。毛姆的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对生活的思考,但小说中却又写了这样一句话:“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荒谬与污秽,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正是这种多变的矛盾的笔调,让精神内涵得以越发深刻。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曾满腔热血,却被生活的磨难压低了头颅,从此只能低头看那“六便士”;而又有多少人能走出荆棘,踏上广阔的平原,抬头仰望那皎洁的“月亮”。

  岁月匆匆人生如梦,我们不如枕着月亮睡。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4

  首先在我写之前我首先要承认自己不是一个文艺青年。但因为这本书的知名度以及莫名的缘分,让我有机会阅读此书。

  这本书总体篇幅不长,内容却十分丰富.本书中的我以主人公的口吻讲述整个故事,对主要人物的描写一小部分来自于自己,大部分来自于别人的讲述。故事的主角斯特里克兰,是在伦敦一个证券公司做经纪人,过着安稳舒适的生活,但突然有一天他抛妻弃子,当“我”去帮其妻子一探究竟时却发现斯特里克兰只想画画。而从这开始,有关这位画家的一系列的故事才算真正展开。

  斯特里克兰在巴黎困苦不堪的时候接受了斯特罗夫的帮助,在此期间却和斯特罗夫妻子布兰奇暗通款曲,而后又把她抛弃,最后布兰奇自杀未遂但抑郁而终。在巴黎经历了这些之后他又去了马赛而后远赴南太平洋塔希提岛。在这个岛上斯特里克兰靠救济维生,后经介绍与一个土著人结婚。他们生活在一个偏远的岛屿上过着自给自足,与世隔绝的日子,最后斯特里克兰死于麻风病,临死前他已双目失明,最后他在自己住的房间里画了满墙的壁画,并告诉妻子,他死后要把房子烧了,最后他倾其一生所画出来的杰作就这样被烧得一干二净。

  通过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可以发现他就是一个为绘画而生的人,这一生,他过得贫困潦倒,但他毫不在乎,他一步步摆脱生活的桎梏,精神的枷锁,终于他最后把毕生所悟表现在临终前的壁画上,而他的梦想实现了就让妻子把它毁了,至始至终他都是一个思想特立独行的人,从来不会为别人做些什么,也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也许就是天才的独特之处。

  斯特里克兰一生都在做减法,他甩掉身上所有的负担,专心做好一件事而终有所成。而现实中,好像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是在做加法,我们被越来越多的身份困住,也许有些时候适当的放弃反而能帮助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

  文中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高更,通过这部小说,让我们也更深刻的了解了这位伟大的画家。同时也引发作为人们的`思考。一个人是追求位高权重,衣食无忧?还是淡泊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这都取决于个人的志向,而只要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都不应该被否定。与此同时,“特立独行”的天才不应该被指指点点,而是需要大家更多的包容心和爱心。而天才所留下的作品也作为我们的食粮引领我们向更高的精神世界探索。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5

  作者毛姆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沉闷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拥有可爱好客的妻子,面容姣好、健康的一双儿女,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感到稳定的生活状态下,在一天寄出了一封信件给相伴17年的妻子,大概内容为:房子里的一切我都安排好了,我不会在家里迎接你和孩子们了,下定决心和你分开过,此刻我人已经到了巴黎。

  但没有说明详细的离开原因,妻子和家里的亲戚都在猜测,斯特里克兰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在大多数人看来稳定的生活状态,只身一人跑到了巴黎,但绝大多数的猜测都是“女人”,因为爱上了一个女人跑到巴黎,抛妻弃子;而作者“我”则是受斯特里克兰夫人之托,前去巴黎看看斯特里克兰到底是什么情况,当“我”在巴黎看到斯特里克兰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里,内心难以相信,而他在那里开启了自己画画的天地,在追逐画画梦想的过程中,经历了物质上的匮乏,病痛的折磨,有两段婚外情,最后死在了一个小岛上,但他的画作在他死后却让人们一掷千金,“我”由最开始的不能理解到见证一系列事件发生后由此成为整个故事的讲述者。

  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格格不入,他突如其来的出走去到巴黎追逐自己的绘画梦想,这里的梦想的确不是大众传播出来的价值观中的梦想,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儿米粒,感觉像是和现实背道而驰,大多数本本分分过日子的人应该都无法认可克里斯特兰的这一决定,作为一个女人,如果将我放在斯克里特兰太太的角度我应该也是无法接受的!现实中大多数女子都是想拥有一个爱她的丈夫和一份稳定的生活状态,其实写到这里我的思想是很纠结的,同样身为女子,但相比较年代的不同,与时俱进下文化对个人心灵思想的滋养有了以下的内容。

  摘录了本书第四章的内容和我的个人:

  当一个女人爱你的时候,直到她占有了你的灵魂才能心满意足。因为她是弱者,所以具有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占有和统治,她就不会甘心。她的思想狭隘,所以对不能掌握的抽象之物就深恶痛绝,满脑子都是物质的东西,对男人的理想充满妒忌。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高处徜徉,她却寻求用收支账本把他囚禁在日常生活的圈子中,你还记得我妻子吗?我看出布兰奇一点一点地施展出她所有的伎俩,带着无限的耐心,她准备诱捕我,囚禁我。她想把我拉下来直至和她一样的水平,她对我什么也不关心,只想让我成为她的猎物。她愿意为我做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除了一个我真正想要的事情:那就是让我一个人待着。

  从斯特里克兰留下字条给他的孩子后,到独自一人来到巴黎追寻自己画画的梦想,“我”一路看着这些事情的发生,最开始是不理解,在斯特里克兰后面对待斯特罗伊夫的种种不屑一顾、冷漠、不知,并且因为斯特里克兰的原因导致布兰奇死亡,“我”气愤,不想理斯特里克兰,而这段摘录恰恰把斯特里克兰内心的想法写出来了,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去看待这样一段文字,不免反问自己,真的是这样吗?毛姆写出这样一个人也是为了把这一类男性的思维表达给大众吧!也让作为女性我会,如果我作为当事人,我内心真实的想法,会促使自己怎么样行动呢?

  曾经看过一句话,大致是这样子的“好的爱情是让彼此成为更好的样子,爱不是负担,要折断你的翅膀,真正爱你的人会希望看到你展翅飞翔的模样”。

  文中的小女人思想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不过通过阅读,我们反省自身,让一本本的积累帮助我们跳出小女人思想,因为关注自身的,会给彼此自由的空间,所以爱不是占有,我不需要去想着如何才能占有一个男人的灵魂,因为那样反而会失去我自己的灵魂。

  小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可以给与我们释放现实,实现理想的空间,也许在我们有代入感的去看一本小说时那原本不可能实现的理想也实现了片刻,跳出这本书,回归生活,还是相信大多数男人都是有担当和责任的,斯特里克兰也并非是没有这些,只是他更服从宿命,梦想击中了他,就像他说的,“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

  大多数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在读后把上升到理想这样的高度,如同这本书名背后的含义: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现实与卑微,而月亮的皎洁则象征着理想与崇高,所以本篇读后感对这一部分没有进行过多的表达,加入了自己从爱情中女性看待理想的角度。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相关文章: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04-19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11篇04-28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感悟12-19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03-19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02-28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04-07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心得03-19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02-10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