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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3-06-15 17:15:1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 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 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暑假期间,当我第一次打开杰克伦敦巨大的《野性的呼唤》时,那首极其凄凉和哲学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习俗的链条无法锁定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愿望;寒冷的冬天很沮丧,睡着了,野性会唤醒悲伤的诗歌。

  正如杰克像伦敦所有的作品一样,他有强烈的雄激素气息,扑面而来,不可抗拒。事实上,一切都像杰克正如伦敦所说,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有一种非常古老的天性——野蛮。他们之间的区别很简单,只是他们是否爆发了。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呼唤》),相信“大棒”和“利齿”的规律,狼王是它生命和灵魂的最后归宿;它也是赌博生活中的男人(《毒日头》),遵守游戏规则,肌肉像铁,意志像钢。“多情不一定不是丈夫。桑顿主人的爱让巴克挣脱了狼的召唤,沉迷于膝盖前后的温柔和幸福;黛蒂的犹豫终于放弃了家庭财富,回到了与事情无关的田园生活!

  然而,这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是强大的巴克理解一个事实:在邪恶的社会中生存,作为一个强大的人,每一步都只能向前冲,向前冲,然后向前冲!永远不会有机会撤退。如果你付出了与朋友的友谊,那就等于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毕竟,让巴克变冷的原因只有一点:出于本能的古老野性的爆发。否则,在这个世界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和世界,还会被狼和世界吞噬。无论巴克有多强壮,它仍然会被淘汰。

  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反映了生命的价值。是的,不是在社会上吗?野性什么时候停止了?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任何忧虑,胜负就在那一刻,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战斗,最终征服……也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了古老的友谊——纯洁和忠诚的友谊,这是文明和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去世时,它仰望天空,发出长长的嚎叫。这个叫声悲伤、忠诚、震撼人心……生活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是奸诈的,它是文明的,也是野蛮的,但这是真实的生活,因此生活是美好的,所以它是辉煌的,所以生生不息……读完《野性呼唤》,掩卷而思,不自觉地感动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最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描述了一只狗的蜕变历程。从无忧无虑到负重远行对巴克来说只是一夜之间,从大法官温暖舒适的家到北极荒原,环境急速的改变,巴克没有放弃。它体内狼的基因在慢慢的苏醒,努力学习,或者说不断适应自己的狼性,有忠诚善良的一面,也有狡猾的一面,在桑顿死后,巴克报复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觉得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决定与狼群为伍,回归野性,但也不忘来桑顿的葬身处来吊唁。

  兽尤如此,人何以堪?当我们从舒适的环境下离开时,我们的抉择是什么,是自暴自弃?还是努力学习去适应这残酷的环境?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适应环境的能力,生活就会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假如,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

  当我们离开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就应该明白,象牙塔已经彻底的跟我们说了再见,不能再幻想那种悠然自得的生活了,在学校老师不会责罚你,经济来源主要是靠父母,同学之间还是合作大于竞争,在社会上就不同了,工作做不好会受到领导的责问,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自己来养活自己。必须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这些都必不可少,从可有可无的大学学习到了不进则退的社会生存,你的选择是什么?

  记住那些对你好、耐心帮助你的人,桑顿在素不相识的条件下,仅仅因为看不惯哈尔虐待巴克就为他出头,而巴克一样为了桑顿可以将一千磅的货物拉一百码来回报(替桑顿赚到了一千美元),这不是靠自己的力气就能完成的,还有主人对巴克的爱所转化的意志力。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义无反顾的为主人报仇,与狼群生活在一起后,也会时常来吊唁桑顿。

  当环境逼迫你却改变时,如果无法改变环境,就去适应这些改变,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去勇敢地去面对。但不要太过偏执迷失了自己,学会感恩,不要忘记那些帮助过你的人,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永以为好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都说人和动物是朋友,所以我特别喜欢动物,更放不下。你知道吗,《申》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暑假的时候,我妈买了这个《野性的呼唤》,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看封面:雪地里,一只“无辜”的狗跳到纸上,看着它微微吐着舌头,好像在和我说话!

  它,这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住在一个富裕舒适的庄园里,在法官的陪同下,享受着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然而,在被南方寄宿家庭贪婪的仆人偷走卖掉后,他们经历了许多波折,走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冻的北国艰难地穿过树枝和饥饿,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奴隶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了“弱肉强食”的严酷生存法则。最后,当它心爱的主人被杀死时,它用自己的方式惩罚了凶手,然后去了荒野,去了它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读完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惋惜,这是我读到的最令人痛心的一句话:当他再次来到苏醒时,他隐约觉得自己的舌头在痛。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手被捏成了拳头,仿佛巴克就在我眼前,被打得很惨。欺负他的我会教训。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在严寒的日子里,他与和猎鹿犬一起工作的雪橇犬尼克,以及最后的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正是因为细心的观察和丰富的人生经历,作者才能把巴克刻画得如此生动。让我在看书的时候觉得自己和巴克的命运息息相关。随着书中内容的跌宕起伏,我为巴克留下了好几次眼泪。事实上,巴克生活的危险的自然环境正是杰克伦敦对他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生存就是一个“自相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也适用于动物。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练到野性的转变,最终成为狼的“领袖”。

  正是生活环境的改变,让巴克的生活变得不平凡。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训练一个人,舒适的环境会让人失去本能。就拿奶奶养的吉娃娃来说:她小时候娇生惯养,连三餐都要奶奶喂。每次奶奶都会把食物搅成肉末,喂饱了再咽下去。现在他一岁多了,按狗的年龄可以称之为“小大人”,但直到今天他都没有换过牙。听说连他的同胞“哥哥”都变了个个牙,咬着骨头吱呀吱呀,可是一小片肉都咬不下,也咽不下,很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我认识了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在不同的人眼里,它是一只怪狗,一只鬼狗,一个救命恩人,一个恶魔。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呼唤》的书,感触很深。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它出身富贵,养尊处优,但被法官雇佣的工人纽曼儿拐卖给酒吧老板,然后转卖给佩罗和弗朗索瓦,佩罗和弗朗索瓦在淘金区帮助政府发送信件,然后转售三名北极旅行者。最后,他们遇到了巴克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巴顿,他们建立了超越人和动物的深厚感情。通过这些转售,巴克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极度愤怒的反抗和挣扎到妥协,它已经从南方一只温柔的绅士狗变成了一只弱肉强食的野狗。最后,巴尔的野性完全出现了,并完全回到了荒野。

  面对环境,我们有几个选择:逃避、抱怨、适应、改变。巴克出生在一个高贵的家庭,有尊严和地位。后来,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充满了斗争、暴力、屈辱和野蛮。巴克没有逃避或抱怨,而是选择了适应和改变。经过短暂的不适,巴克迅速调整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审时度势后迅速改变了自己,通过与斯皮茨不屈不挠的顽强战斗赢得了领头狗的地位,赢得了主人的尊重。这让我想到,只有改变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只有改变自己才能适应不同的环境。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安静地读书,奶奶和妈妈在门外说话。起初,我很有耐心,但后来他们的演讲越来越大。我不耐烦了,所以我打开门,对妈妈大声说:“你太吵了。我不能安静地读书。妈妈看着我平静地对我说:“你应该适应在嘈杂的环境中学习,控制自己,因为不是每个地方都很安静,不要被环境控制。“我不这么认为,但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非常羞愧,我无法适应一个稍微嘈杂的.环境。我怎么能像巴克一样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呢?如何控制自己,改变自己,赢得别人的尊重?答案很明显。

  更重要的是,巴克非常情绪化,知道如何感恩。在最后一次与巴顿的交往中,巴克被亲人对待。面对内心野性的呼唤,巴克还是放不下巴顿。这位给它生命的亲人,超越了人和狗的感情,多次回报了主人。他在危机中度过了主人的生命,并尽力帮助主人赢得荣誉和金钱,直到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并报仇。巴克告诉我,做一个有情有义感恩的人。

  在我眼里,巴克不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勇敢、机智、不屈不挠、积极进取的英雄,值得我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野性的呼唤》震惊了我的心。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宠物狗,住在南加州温暖的山谷,却被卖到偏远寒冷的阿拉斯加。因为有大量的黄金,来自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在这里,而这需要大量的雪橇犬。巴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的。

  进入北方后,他意识到环境有多糟糕,生活有多艰难。没有南方法,只有大棒尖牙法。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永不倒下。倒下的是弱者,遵守南法的也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他对导盲犬激怒他的方式有点宽容,然后他不断地指着导盲犬斯皮兹闹事,最后惹得斯皮兹和他大打出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不是斯皮兹原来的位置,巴克也很聪明。如何拉好雪橇,如何克服寒冷,对他来说真的很简单。

  他在极地遇到了五位大师,最后一位名叫约翰。桑顿家的人,救了巴克,也很照顾巴克,不用绕桑顿走很远的路,更不用拉雪橇了,在巴克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桑顿在淘金热中被印第安人杀死,打断了巴克与人的感情。从那以后,巴克对人失去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新的`看法吗?你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这篇文章吗?如果巴克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变成上面的斯皮兹,被别人打败杀死。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另一个道理:不同的环境可以改变事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个原理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写的很清楚。不改变,就成了失败者,被这个社会淘汰。人也要学会适应形势的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坚持不懈地加强锻炼,增强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在我身上,就体现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学到武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改。我总是给人一种自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还是没有朋友,他们对我还是很尊重的。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改变的时候了。于是,我摘下假皮,善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是一个真实而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才是强者。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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