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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作文

时间:2022-03-30 18:43:14 励志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励志作文集合五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励志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励志作文集合五篇

励志作文 篇1

  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其实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阶段。或是正身处于青春的我们并不是多么深刻的理解。只是感觉双脚踏进青春之路的那一刹那有种朦胧深远不可名状的错杂交乱的奇异情感涌上心头。

  青春的确是快乐的,年轻的我们是新时代的骄子,最能正确辨认我们的方式一定是一片欢乐融洽的人群。当然,他们在笑,而且是发自内心的豁达的笑。如此想来,青春果然美好。

  总能听到学校旁商店的阿姨说我们这个阶段真好,也总有人在一旁打趣道:“好什么好,每天都要累死了”。听到这话,不仅仅是我笑了,大家也都笑了。我清楚的知晓,这是默认的'微笑。

  每天的生活的确是很累的。但也只能被定义为很累,而不是最累。我似乎透过薄薄的纸页瞥见满身水泥的工人在痛苦无奈的劳作。他们是否会依偎在钢筋水泥旁感叹青春年华的匆匆流逝,是否会痛恨少年时的荒废。的确,挥霍时间就是在挥霍生命。

  或许这就是我们接过厚重习题对视一笑又奋笔疾书埋头苦读苦思冥想的原因吧!如果用枯燥乏味来形容青春,实在是过于牵强。其实青春这个词语实在是过于抽象,轻描淡写的概括——悲喜交加。

  但是我们清楚的知晓,青春和生命一样,只有一次。我们必须妥善对待,一个趔趄不要紧,及时更正才最好。青春像雨后的斑斓彩虹,辉煌绮丽。但总在彩虹之前的,必然是一场电闪雷鸣天崩地裂的浩劫。

  你是你生活的导演,和必要把剧本演绎的苦不堪言。青春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我想我不必再提醒,可如果连认真学习都做不好,才是最大的悲剧。“小事不平,何以平天下”。只有自己真正的努力了,才有资格说运气不好。

  当我年少的时候/是多么爱听电台播放的音乐/当它们响起的时候/我总情不自禁的跟着一起哼唱/这么多年过去/我已渐渐将它们遗忘/可是我现在又在偶然间听到/这真使我欣喜若狂。

  数十年后,希望我们不在彼此的青春留下什么遗憾才好,希望数十年后的我们会感谢当初努力拼搏的我们。美好的青春不被我们纸醉金迷的纨绔生活荒废了才好,希望数十年后的我们豪迈酣畅的微笑。

  愿我们像凯鲁亚克说的那样: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励志作文 篇2

  那一年,她还在农村里插队,瘦弱的身子承受着繁重的农活。一天,她正在西瓜地里忙着,有人把她叫了过去,说工宣队来招生,去试试。

  这一试,她就去了北京外语学院,成了英语系的一名工农兵学员。不过,还来不及欢喜,阴霾就笼罩了心头。在班里,她居然有两个“最”:一个是年龄最大——老姑娘了;一个是成绩最差——基础太弱。

  一天上课,老师问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第一遍没有听懂,第二遍听懂了却不知怎么回答,于是,僵在了课堂上。课后,她一口气跑到后院的山坡上,大哭了一场。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比别人差,我努力还不行吗?”终于想通了,她给自己许下诺言:“我一定要成为最好的`学生!”她很勤奋,每天晚上学到深夜,凌晨四五点时又掀开了被窝。不管天热天冷,在校园一角的那棵大树下,常能见到她的身影。大声地念,大声地背,把头一天学的东西翻来覆去,不记得滚瓜烂熟不罢休。

  一晃,四年过去。毕业的时候,她的确成了全年级出类拔萃的学生。那一代人,和今天完全不同,因为根本没有择业自主权,从英语系出来的她,被分到英国大使馆做接线生。这份工作单调、乏味,很麻烦。在外人眼里,还是一份很没出息的活。起初,她能够老老实实地干,时间一长,心里就越发郁闷,越不平衡——一个堂堂外院的尖子生怎能这样憋屈呢?终于,在和母亲的一次见面中,她大吐苦水。

励志作文 篇3

  你个子不高,总是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坐在我前面,我们虽然言语不多,平时见面也总是友好的互相笑一下,但是你的举动常常给我带来许多正能量,让我的目光因你而停留。

  早晨操场上的那个身影。

  初三下学期开始,学校在早晚组织了体育补差,你我都被列进了其中。本来跑步就弱的我经过这样大强度的训练,几天就有些吃不消了,每天都练得腰酸腿疼,真不想再坚持了,于是我便给自己找了个感冒的理由,想休息休息。于是有一天因为没参加补差早晨很晚才慢悠悠的往学校里走,初春的风还有丝丝凉意,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而当我经过操场旁突然一阵紧张而急促的呼吸声传来,我连忙向声音传出的地方望去,竟看见是你在努力顽强奋力的'奔跑着,虽见你不停地在大口大口的换着气,却似乎还在缺氧状态。我忽然想起你曾说过你得了肺炎刚刚好,每次跑步喘气都极其困难。看真你渐渐挨近而又远去的身影和那慢慢传远的呼吸声,我不禁心生惭愧,你的身体还在与病痛抗争却依然在努力的坚持,而我却只因一点小感冒就退缩了。那一刻我的心仿佛在燃烧,全身的血液犹如滚开的水沸腾了起来。我知道那一定是你传递给我的正能量在我的身体里发生着剧烈的反应。你的坚强勤奋比凉风更透骨更使我警醒。此时此刻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才是勤奋,什么才是坚强。

  下午教室里的身影。

  那天放学,因为着急,把作业本落在了班里,于是急急忙忙跑回班里去取。心理还担心着都放学了班门会不会已经锁了,而当我气喘吁吁的跑到班门口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便看见了你婀娜的身影,你那长长的马尾辫被窗外的阳光照得发出金色。看到你手中的拖把我又是一惊,怎么只有你一人在做值日?我不禁脱口问道,你笑着对我说本该是一起做的但其他人因为临时有事就先走了。看见你那干净纯洁的微笑中竟没有一丝抱怨,那天我和你一起做完了值日。你的善良,纯洁和奉献像窗外金色的夕阳照进我心里,温暖着我,鼓舞着我,使我的目光不禁因你而停留。

  你的坚强,勤奋,认真使我敬佩,而你还拥有纯洁宽阔的胸怀,这些都是可以伴人一生的好性格。而你毫无保留的把它们展示给我甚至给更多的人,你用这种默默无闻的方式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更让我产生了人生中所要追求的精神与境界,并给我的心中不断的增加着正能量,使我心中更光明,前进的方向更清晰,我真心为你而喝彩,我的目光值得因你而停留。

励志作文 篇4

  前天,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朋友突然问我在看什么,我说名著,她就问我是什么,我说是《简.爱》,然后她就悠悠地来了句“这不是高中时候看的吗”,哎,听她这么说,心里挺难过的,别人高中就看过的书,我却今天才看,多少感觉有点惭愧。

  小说虽然挺长,但叙述却很有趣,而且也让人着迷,尤其是人物之间的对话。通过简的自述,该书记录了简从幼年到成年之后的生活历程,其中当然包括求学工作以及恋爱等经历。可能某些经历与女主简有些相似性,便一度产生同情与共鸣,终想一探究竟,到底命运会如何安排这个身世可怜的女子。

  从一出生便父母双亡,后来由舅妈照顾,但寄人篱下的日子使得简变得越来越孤僻,毕竟家里没有人喜欢她,甚至舅妈家的孩子还经常暗地里欺负她,所以,当简得知她要被送到学校去读书时她是多么高兴,但往往事与愿违,寄宿学校的环境是很差的,可坚强的简还是坚持过来了,甚至很好学,还交到很多朋友,毕业后又当了两年教师,如果这样不经历风雨,简也许就可以平淡的过完一生了,但她越来越发现自己不安于现状,于是辞职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

  正是她的这一举动使她的人生发生了改变。正像大部分小说那样,爱情是任何时候都不过时且不变的主题,简遇到了她的爱情。幸运的是最终简和她爱的人在一起了,虽然爱人不再像以前那般健康完美,但这一点也不阻碍彼此的感情。其实,当简去找罗切斯特先生的时候,我总担心,他或许变心了,或许他们再也不能重归于好了,毕竟在我看来,彼此都给对方造成了伤害,也许,简是无辜的,但是她无法否认的是罗切斯特先生是深爱着他的,即使她有怀疑他,所以她的不告而别在他看来是多么令人痛心,当一个男人,不顾尊严不顾颜面那么卑微那么胆怯地求一个女子不要离开他,足以证明他对她用情至深。 但事实上,简也是没错的,毕竟罗切斯特先生是结过婚的,即使他是被骗了,他的妻子是疯子,但在法律和道德面前,简必须理智,同时,由于从小就被冷落和孤立,在她性格的更深处,她是不愿意完全相信一个人的,即使这个人是自己曾爱或者当时还爱着的人,她不能不给自己一条生路,毕竟她更爱她自己,是的,其实,每这个人都这样,都更爱自己。这不是人们一般意义上的自私,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本能。所以,她选择了不辞而别,然而,她始终没法忘记她那个她真心爱的比他大20岁的男人,其实,这里,我觉得他们之间的爱,很多是由于各自的心灵深处的需要,简需要罗切斯特先生如父亲而又平等自由不拘束的'爱,罗切斯特需要简如邻家女孩而又有灵魂有思想的爱,是的,彼此都是那般的恰到好处,只是命运不会那么仁慈,毕竟从一开始,罗切斯特先生就用了点小把戏,所以,故事总需要付出点代价,而代价便是他的健康,他失眠了,右手也残废了。

  当简得知罗切斯特先生的不幸时,我想她应该是自责的,至少她会以为,只要她没离开,就不会造成他的不幸,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我总觉得简是愧疚的,即使再面对罗切斯特先生,她表现的那么自然,但我总觉得简的心中是在忏悔的,至少她知道他失去她时他的痛苦就足够她弥补一生了,因而,我有时也同情起罗切斯特先生来,至少简对他的爱中有种同情与悲怜,所以,在灵魂上是不绝对平等的。然而这一切不过是我一时心起,胡思乱想罢了,爱情终究是爱情,谁也没法弄明白里面到底有些什么。

  除了令人心酸和甜蜜的爱情,小说中还有很多地方都挺感人的。在寄宿学校时,简的第一个好朋友海伦死的那晚,简一个人偷偷的摸出房间。跑到海伦的房里,只为了见她最后一面,其实,也许简和海伦都不知道到底死亡意味着什么。然而在海伦的心里她是不畏惧死的,甚至她把死当做一种解脱乃至是灵魂的回归,那晚她两相拥而眠,海伦在友谊的怀抱中安静的离去了,留下还不知情的简,第二天当人们发现她两时,我猜,大家应该都被她们的深厚友谊打动了,谁也不愿因此而责怪擅自离开房间的简了吧。

  圣约翰,简的堂兄,这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他为了自己一心想要完成的事业,做一名传教士,他割舍自己的爱情,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也许很多人都觉得他太傻了,但是,谁也都会敬佩他,毕竟那是需要很大毅力的一件事。当他一个人奔走在他乡时,谁也不知道他内心是怎样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自愿的,发自内心的。

  爱情,友谊,事业,这些是人生不可缺少的部分,可是,又有谁能真正做到这般呢?大概也是没有的。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难道因为我没有钱,没地位,没容貌,身材又小,你就认为我没有感情没有灵魂吗?你错了!你有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我一种都不少,你的灵魂什么样我的也什么样。一点儿比不比你低级。"这段是是简对罗切斯特说的,但它不止适用于爱情,很多时候都是适用的。人生而平等,本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绝不可看低任何人,每个人都需尊重身边的每个人。

励志作文 篇5

  他,具有一张俊美帅气的不同气质的脸。瞳仁占据了眼睛的一大部分,黑黑的。好像无底深潭,鼻梁直挺的像尺子亮出的一般。他轻抿着嘴,嘴角露出一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五官精致无暇,凑在一起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他就是EXO的一名成员鹿晗!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喜欢鹿晗?我总是回答说,我喜欢他,无需理由!是的.,他是这么可爱,帅气,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呢?他唱跳俱佳,活泼开朗,喜欢保护世勋,偶尔小迷糊,但超级可爱。

  每次在百度贴吧玩的时候,我总要去鹿晗吧,关注他的一些新的新闻。朋友说我没我喜欢鹿晗没救了!我总是一笑了之。他是EXO里唯一的中国成员,在EXO里的主场及领舞。门面多个担当于一身的成员,有着出众的演唱功力和舞蹈实力。

  当我哥知道我喜欢鹿晗时,他不屑的说:我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切,我们行星饭的世界,你!不!懂!他无言以对。晗晗就是因为他的魅力,打动了我。我与你们分享一下:

  1、他是精灵主唱“眼神深情迷人,歌声动人心弦”。

  2、王者领舞“眼神霸气,动作灵动不失气势”。

  3、美貌门面“让人疯狂的美貌,最强童颜”。

  4、出色演技“天生的男主角,未来的演技帝王”。

  5、根正苗红“同心赈灾,共患国难”。

  6、运动健将之足球小鹿“全力以赴的全能偶像”。

  7、优秀品行之温知谦逊“知世故而不世故,是他最善良的成熟”……

  哎,我就是这么喜欢鹿晗!他的魅力打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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