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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2-06-12 14:05:54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高一作文汇总六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一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高一作文汇总六篇

高一作文 篇1

  阴霾的天,扬沙的风,往事如烟。我掀起记忆的帘,读起了那段还在续写的'昔日画卷。回首昨天,感慨颇多,但是我最想说的是:我才是真正的胜者。

  黄色的天,黄色的田,黄色的落叶,黄色的心。我不是因秋而悲,而是那爽风在我心头荡起波纹。儿时的美,少时的优,现在的坚强,中间夹杂的不是平坦是珠穆朗玛和喜玛拉雅。从巅峰到低谷,好多轮回。历史在眼前重演,泪水淹没了语言。往事,请别怪我将你潇洒的挥去。

  潇洒并不是彻底。

高一作文 篇2

  清晨梦醒依依醉,niwo相伴到不渝,一语晨

  --题记

  清晨我刚与睡魔做完了一个小小的斗争,就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穿着睡衣的我默默的想着你在身边多好啊!认识你可能已经都是冬天刚来的时候,我记得我给你说过我的个子不高就是162左右吧!可是个子不高的我,能力不大的我,好像对你有了那么一滋滋的爱意!

  我穿好衣服来到阳光明媚的阳台上,静静地望着窗外枯黄的落叶片片起舞般悄悄下坠。这时候,我多么希望你就在我温温而又清新的身旁陪我欣赏那叶景中的`美丽!那一片片静谧树叶中不仅蕴含了大树的智慧,还隐藏了大自然和城市最美的一道安谧的风景,等着ni和wo去细细观察和琢磨这初冬自然的奥秘。

  在暖暖的阳台上看我这道美好风景后,我紧紧就随着陌陌喊叫的小肚子脚步轻轻地走进了菜香四溢的厨房里。我先把脏乱的小厨房茫茫整理了十几分钟,后来进行我那“小富贵”般的精手艺!仅仅十分钟huhu过去后“小福贵”累的满头大汗。终于,热了一些白白嫩嫩的大馒头,炒了一份微微的酱土豆!妹妹闻这土豆的香味,兴气十足地跑进了热气腾腾的小厨房,像只饥饿的小老虎一样连忙夺走我手中的盘子,不紧不慢的端到客厅里细细品味着我这个小哥哥做嘻哈早餐!这时候,我多希望你也在我身旁,陪我一块享用这美味早餐,随后爸爸和妈妈问着香味也来到了客厅跟我和妹妹一块吃饭!好想你,就在我身旁。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点太小家子气,只做一样菜,因为我只会做一样菜!要说别的我可正没那本事,就是在面条这方面还滋滋味味这呢!我好想跟你说:“要不你来我家,我给你做吧!”但是有些不现实!但最现实的就是,wo决定爱ni,wo决定wo要好好爱ni,爱ni不渝!

  清晨ni可知wo在想ni,wo爱ni一语晨

高一作文 篇3

  手指在虚拟键盘上游走,屏幕里的丰富多彩使人流连忘返?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发达是无可厚非的,可背后折射出的也将是一系列的新问题。

  人说如今手机技术的开发是越来越完善,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的小板砖了。如今手机能用GPS导航,比地图更快捷;一千三百万的高清像素,满足了绝大多数消费者对相机的需求;电视电影小说音乐,通通能用一个手机来完成。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新词——低头族。人们开始发现那些饭桌上低头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多,开始指责手机弊端。

  可这种情况或许并不是手机的错。今天的手机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再者说,并非所有人都加入了“低头族”。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图书馆没日没夜学习的大学生,商业精英游走于形形色色的合约项目中,最底层的工人挥洒汗水只为糊口养家。可没有见到他们整日只顾低头,心念屏幕中的另一个世界。

  二十一世纪科技发达,生活节奏加快。而在这种社会环境中还能将全部精力用在手机上的人,大概除了那些手机研发人员,就只剩下了那些整日无所事事,无法分清主次的平庸人了吧?

  假若他们能在应该抬头的时候放下手中的手机,人与人之间便多了一份沟通。可以看出,决定沟通的,从来都是那些人,而非手机。

  古有声乐好酒月下美人,亡国之君迷醉其中。声乐好久何罪之有?要怪这管弦动听撩人,好酒香醇性温,美人倾城容颜吗?说到底矛盾还是在于人们一身——谁又听过成吉思汗努尔哈赤贪酒恋美色啊。

  归根结底,沟通变少,并非通讯工具本身的错,而是使用者本身无法控制它,反被通讯工具控制啊。

高一作文 篇4

  湛蓝色的天空通透澄澈,又白又软的行云晃晃悠悠地放慢了脚步,在太阳底下慢吞吞地飘着。暖黄色的阳光透过有些脏灰灰的玻璃投射在地板上,影影约约的深浅色奇形怪状的影子,像是张牙舞爪的妖魔鬼怪在阳光下影藏着不敢现身。

  他十指交握着一个青色的马克杯,深褐色的咖啡在里面左右晃荡着,一股浓郁的.味道在鼻尖四散开来,他桌边放着一本皮质棕色的厚厚笔记随意摊开,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一些字迹,不甚清晰,看着却很整洁,笔记旁边还斜斜放着一支黑色钢笔,桌子中央放着一个透明色的玻璃水瓶,插放着几只鲜花,娇艳欲滴。

  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静谧美好。繁华的现世,太多太多的事物可以迷惑一个人的双眼与内心,守住本心,难。甚至只不过是静下心来,都很有难度,每天走马观花看着这个花花世界,各种各样神奇的新鲜事物层出不穷,追求新的,刺激的一切,新潮流一个又一个地涌现出来,追不完的……

  现在还推出怀旧复古系列,服装,饰品,家具……其实无论怎么样,活出自我,就是最真实的,最快乐的,每一个人都是无法复制,独一无二的,我喜爱闲暇,喜爱静谧,那这就是我的快乐。

  人生短暂,人生也无法重来,像罗伯特·佛洛斯特说的,只能选择一条路,那就让在这条路上的我们尽量快乐吧。

高一作文 篇5

  行李散落一地,感觉真像刚开学的时候。积蓄着灰尘的行李箱,拧干抹布,顺着拉链的地方轻轻一试。还是有一层灰不曾被抹走。

  午睡也不怎么好好地睡过,拉链被拉来拉去的声音,水龙头被拧开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在被窝里蔓延。下午的地理考试,半个小时内完成后一股脑地趴在桌子,梦里有家模糊的样子。

  箱子黑色的轮子喧嚣地摩擦着地面,整个身子都在随着颠簸一样。凹凸不平的地面。

  围墙外的我在默默地走,围墙内的是相识了一个学期的校园。粘稠的发丝紧贴着脸,仰起脸大声地对教官说:明白。没有风的摇晃树叶落下零星的树影,被整齐有力的脚步踏乱一地。只需一个坐下的命令就得3秒内把屁股紧贴地面。军训之后很自豪地对别人说,那块操场每一处地方我都坐过。

  开学时候发现自己原来是在军训时住的那个宿舍。掉白灰的墙壁,天花板扭曲得不堪的晾衣服的铁线,以及,一坐上去会发现明显凹出来的床板。

  这个高一就是以这样的姿态开始的吧?

  穿着初中的校服肆无忌惮地穿梭在陌生的校园里面,老班总爱笑我是叛徒。新的开始,身边没多少认识的人。以前的同学都去念高中,而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择新的环境去开拓属于自己的未来。不喜欢仰望,一个人的时候把头压得很低,数着自己的脚步,慢慢地回到教室里。

  想要证明给他们看,自己的实力。自己可以在这里比他们过得更好。

  所以一直在努力着。

  开学不久去他们念的高中探望他们。Panda笑我怎么忘了给他带竹子了,学姐在她打工的面店给了我好多好多的炒粉,在女生宿舍楼梯和她们拥抱差点整个人都掉下去了。比如说,某人的发型换了,某人的床单还是像以前那般难看,还要我猜是谁的床单。某人拿出手机来记下我的手机号。

  仍旧可以很自豪地谈论着想当年发生的事。开场白总是:“我以前那所初中。”即使早已是物是人非事事休。终于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可以那么喜欢谈关于以前的事情,是因为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一想起来心生感概,接下来便是喋喋不休的'“我以前。”

  可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子疯狂地冲饭堂了。

  乖乖地排队拿好吃了三年也吃不腻的鸡肉后,在人群缝隙中朝豆腐地方大的取饭处挤。也不知道鞋子上究竟粘了多少粒饭,冬日的中午阳光也不怎么猛烈,水管里的液体还没完全吸热均匀,在可以清晰看到紫红血管的手背顺着往下,形成旋涡进下水道。

  相反的,宿舍里养着一群疯女人。“球型也是线条美”是DOLLY同学用来安慰自己所谓胖的身材,期中的时候她和亲爱的宿舍代表老舍每天中午一回到宿舍的在磨柠檬,因为老舍无意中看到柠檬可以有助于减肥。花生,是很容易发胖的,但却是老舍的最爱。为了瘦,她把两颗花生绑在一块挂在床头警醒自己,为了瘦,她吟出“何以解忧,唯有花生”的千古绝唱。

  阳光渐渐地从床边退去,玻璃窗外面亮起了一盏又一盏的灯。

  一天一天,阳光游离在指尖,哼着自己也不知道名字的曲,抬头看着黑板上潦草的板书。已经看不清楚秒针的位置,一晃神,一望到窗外提着扫把的啊婶,日子,又那样地过去一点点了。

  老班总是提醒我们下学期很有可能会分班。分班的谣言一早地从听说某某学校下学期分班呀传啊传,可也只是一个传字,当级长在政治课上说很有可能后,这件事发生的可能性又被重新加深了。文、理。理、文?做理科题感觉很想把脑袋取出来磨成核桃粉再加水喝进肚子里一样。

  脑袋转得慢,手也慢慢地失去了它的灵感。一个转笔,一节课过去后作文纸也是空白的。

  空白是因为不只道该说什么,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

  才刚刚开始的,才刚刚上演的。过去的事就任由它过去吧。我只是想把它翻一翻,闻一下那股曾经的味道。然后对自己说,还好,这只是暂告一段落。

高一作文 篇6

  空气中弥漫着寒意,我正躲在被窝里,感受着它所带来的温情。突然一阵敲门声,打碎了这份惬意。

  我爬起床,着上外衣,前去开门。原来是一件包裹,我未详细看,便把它置于屋中一隅。到了中午,母亲进门时,附带了一句:“这是谁的东西。”我漫不经心地应道:“可能是你的或爸爸的。”母亲又说:“这上面收件人是王若兰,送错了吧。”我听后,脑神经像是触了电,迫使我一下子跳了起来。

  我奔了出去,如同一只饥肠辘辘的老虎,从母亲手中夺过我所寻求的“食物”。我看了看收件人,的确是王若兰——住在我家楼上,母亲长期因工作在外,与我同龄的一位女生。这时,母亲发话,让我把它还给她。我口是心非地应好。因为上个月,借给她的电风吹,讨了几次,至今未还。

  于是,待母亲走后,好奇心迫使我拆开包裹,一个做工精巧的'书包,呈现在我的视线。当我将它提起,一封信掉落,拾起一看,上面写着:“给我亲爱的女儿。”本想将此包裹据为己有,以报不还电风吹之怨,可是信的出现,我犹豫了……

  第二天,我出小区门时,经过保安室,见她着一身失去色泽的衣服,显得焦急地询问保安,她的声音清脆响亮,因而我才得知她正询问那包裹之事。我顿时觉得忐忑不安,像个逃犯害怕被捕,迅速离开现场。课堂上,无心听讲,提心吊胆,生怕“证据”被发现。放学后,我害怕而又犹豫着,究竟要不要把包裹还给她。不巧,回家时,又看见她,背着一个饱经风霜的书包,双眉相蹙,双手相握,像是个丢失母亲的孩子,向刚换班的另一位保安打听着包裹的下落。

  见此状,我愈发不安,甚至那个夜里辗转难眠。我绷着神经想:“她借的东西仍未还我,我也可以迟还,甚至不还,这是个满足私怨的做法,但却又让我良心受到折磨,我究竟该做还是不做呢?

  经过一整晚的踌躇,在第二天早上,我带着那包裹来到她家,还给了她,只见她严重透露着感激,并未有丝毫怨恨之意。还未待我说抱歉,她便拿出一个崭新的电风吹,说:“对不起,把你原来那个弄坏了,我筹了一个月的钱,买了个新的,到现在才还给你,真是抱歉。”

  刹那间,同龄的我们脸都红了,她因抱歉之意而红。而我,却为满足自己的私怨,被惭愧涨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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