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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作文

时间:2022-06-12 12:31:52 高三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三作文锦集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三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三作文锦集九篇

高三作文 篇1

  曾几何时,爸妈要求我为高三定个目标,自己总是敷衍了事,总认为时间还长根本不急。

  直到高二下学期的期末,在紧张的会考过后,才突然发现那曾经遥远的高三已经悄然而至,离自己完成梦想的6月初,仅仅只剩下一年。在最后的一个暑假里,闷在家中翻着日历,给自己先定下了个目标,高三的每一节课都要十分认真的去听,每次的作业不可以像高二那样使用快捷键“复制+粘贴”。虽说自己以前总是糊糊涂涂的混日子,可心中却还是有着一个模糊的梦想,那就是大学去北京读。如今高三的来临,它已由模糊变为了我的引路灯。

  高三的路真的不好走,对于那些优等生来说,可能还好,毕竟基础扎实,只需提升即可;对于那种无可救药的来说,大概也无所谓了,破罐子破摔。可对于像我们这种中等程度的学生来说,想放弃,心中是会不甘的;想拼搏,却需要一边打基础,一边提高,无疑我们得付出更多。并且,我们还将承受着来自父母的精神压力,这更会使得我们举步艰难,尽管只剩下短短的十个月,尽管梦已在我们面前,是否熬得过,还要坚强的意志。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的意志力有多么的坚强,自控力有多强。在这十多年的读书生涯中,自己坚持得最久的一次是初三的最后两个月。中考过后,心中一直忐忑不安,直到成绩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后,我一巴掌拍烂了手机,在家里干嚎了一个下午,才趴到地上喘气,接着疯狂了整个暑假。

  而如今高三不同初三,中考没考好大不了出钱去读,而高考赌的却是一生的`命运。开学才二十天不到,高三的压力已经渐渐向我的底线靠拢,虽说人已经长大不少,意志力也提高不少,但还是已经渐渐的想放弃。可每次一看到父母那充满鼓励的眼神,听到朋友在电话中传递过来的支持与勉励,更想到那愈加清晰的梦想,我又渐渐振作起来。

  我虽说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也不能算是一个懦弱的人。爸爸告诉过我:“天下没有越不过的坎。”我就不信我越不过它。既然初三的我可以挺过那两个月,三年后的我,就不信抗不过这十个月。北京的每所学校都不是轻易可以去上的,我已经为自己定好了一所大学,现在目标和梦想皆备,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奋斗了,十年寒窗,决定未来的时刻即将来临,坚持和静心,圆梦在即。

  高三了,我的梦将会在自己的努力下,愈来愈近。

高三作文 篇2

  知识例话

  在实际运用中,语言的基本要求是简明、连贯、得体。对于高考作文,这几点也是评判语言水平的基本标准。下面分别作简要说明。

  一.简明

  所谓简明,就是简洁、明白,能准确、扼要地传递信息,使对方迅速地了解自己的意图。简与明,当以明为先。简而不明,是为简陋。

  要使语言清晰、明白,首先不能有歧义。虽然我们将歧义作为一种常见语病而在练习中加以纠正,但在运用中同学们还是常常会犯这一错误。原因很多,或因语言存在多种切分,或因一词多义,或因指代不清,或因组织不当,等等。如果能够正确分析句子的结构,弄清主干,或将成分复杂的长句分解成几个意义明晰的短句,有助于避免歧义。

  要使语言简洁、扼要,就要尽量去掉多余的话,尽量选用精当的词语。如果一个词语删除以后,并未影响句子的表达,这个词语就是多余的。多余的词语会淹没主要信息,使句子结构冗长,意思含混不清。

  二.连贯

  一个句子的容量有限,要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常常需要若干的句子,还要把句子有机地组合起来。这就必须注意语言的连贯。做到语言连贯一般须考虑这几个方面:前后话题是否统一,表述的角度、句式是否一致,各句之间是否有合理的顺序,是否有必要的衔接、过渡,等等。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技巧,有助于加强语言的连贯性,例如合理地运用排比、对偶、反复、顶真、拈连等修辞方式,恰当地运用代词,等等。

  三.得体

  所谓得体,就是说用语要注意场合,注意对象,注意语体和文体。对于高考作文,明确文体,运用与之相适应的语言,特别重要。现在高考作文一般都是话题作文,不限文体。但是不限文体不等于没有文体。对于每一篇作文,文体应该是明确的。不同的文体对语言的要求不完全一样。例如文艺性文体要求语言形象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句子不宜太长;议论文的语言既要有严密的逻辑,又要带有强烈的感情和鼓舞人心的力量,句子可以长一点,合理使用关联词语以及修饰、限制性词语;科技文的语言讲究客观,科学,逻辑性强,带有某些术语和符号;演说多采用口语,句子宜简洁、短小、有节奏,讲究修辞,鼓动性强;公文用语则庄重、严谨、准确、简洁……得体的语言,既有助于突出文章主旨,也有助于提高阅读者对文章的整体印象。

  语言的问题,看起来是个表达的问题,实质上是个思维的问题。如果对事物认识透彻,思维清晰,就比较容易找到恰当的表述语言。因此,要提高语言能力,除了加强语言本身的修养,更应注意培养良好的思维品质。

  话题演练

  一位叔叔领着侄子到城里的医院看眼疾,由于手术费用太高,无力承担,只好沿街讨乞。某报记者获知此情况,就将他们的处境写了篇报道刊登在报纸上,呼吁社会各界给他们以帮助。没想到的是,报道发出的第二天,就有许多人来报社捐款。更没想到的是,竟有一位下岗工人,领着自己残疾的儿子来捐款。记者问他,为何在自己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还要去帮助别人,那位年龄不大但显得很苍老的父亲说:穷人再拿出一点来,还是穷人,这是不会改变的;不同的是,当我拿出来一点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自己的自尊和富有。

  请以“贫穷和富有”为话题,分别写一篇记叙文和一篇议论文,题目自定,字数800左右,注意以不同文体对语言的不同要求,力求做到简洁、连贯、得体。

高三作文 篇3

  他不是女性而却有一个动听的名字—植春芬,我不经意地想,名字里有女性“芬”字的人,一定天真可爱,虽然他已近半百,如果把他稀疏的胡须忽略不计,人们看上去,他的容貌十足十像一个青壮少年一样,清纯可人。

  他在肇庆从事教育工作,纯属偶然。三十年前,他从肇庆教育学院毕业,便愉快地服从肇庆教育局的安排,在粤西山区—肇庆市鼎湖区任教,一教就是十五年,十五年后的一天上午,远在顺德任教的胞弟匆匆忙忙赶回肇庆找他,不由分说把他拉上车,还未待他反应过来,他已被带到顺德碧江中学,这里正进行招聘教师公开课,他真庆幸自己也有机会在肇庆教育学院学习,是学院锻炼了他的良好应变能力。在历时四十五分钟的试教课里,他看到了评委老师欣喜的目光。不久顺德教育局发文的调函翩然而至,他灿然地笑了,他相信自己一定ok。

  就这样,他带着几分好奇,几许憧憬来到了地处珠三角腹地的碧江中学,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但他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他很喜欢挑战自我,他承担初三级三个班的政治课,每周二十几节课,白天上课,课余与跳皮捣蛋的学生做政治思想工作,夜间备课、批改作业至深夜,工作量大是可想而知的,累了,到阳台稍休息片刻,做几个深呼吸,困了洗个脸,喝一口凉开水,让精神重新振作起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每年一度的升中考试中,他所任教的初三级政治科,无论是合格率或优秀率,都连年排在全市五十七间同类学校的前列。

  因教学需要,他也兼任着初一、初二级生物教学。针对学生不大喜欢生物的缺陷,他不拘泥于教材,在任课过程中,他以轻快悦耳的声调,有声有色地向学生讲述一个又一个饶有趣味的关于动物或植物的寓言故事,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他又喜爱医学,曾经幻想过当一位白衣使者,虽然命运之神未能让他如愿以偿,但对学生的那一份由衷的爱丝毫不减,他来顺德任教的.那十五年,始终是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都说教师是学生的第二任父母,他以自己特有的善解人意这一优点,抚平了一颗又一颗孤独无助、渴望理解的心。有时有的学生的某些情愫触动了他似曾遇过的心境,他内心虽然唏嘘不已,但也只能把自己的一切心事抛在一边。因为他明白,作为人师是不能把自己伤感的事在学生面前流露的,他颇感叹地说,学生不开心的事可向老师倾诉,但自己不开心的事也颇多,又向谁倾诉,又有谁来安慰呀?!

  说起他的心肝宝贝“福哥”,他总是眉飞色舞,“福哥”是他的独生子,他当然宠爱有加。小家伙时常依偎在他的怀里撒娇,不仅在每天早上叫声“爸爸好!”还会在他下班时,跑到门口迎接他。他经常去为学生补课,“福哥”总是在家为他煮好饭烧好水等他回来,他说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许多不如人意的事,但只要有儿子在身边,他就会很开心。

  在学生们的眼里,他是个无忧无虑的、快快乐乐的人,但他为学生们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却欠了儿子的什么东西,他对这是最清楚不过的。作为师者和人父,这种伤感一般人是很难体验到的。作为师者的他,一直为人类做着无私的奉献。

高三作文 篇4

  老镇的春儿来得稍早,便以翩跹之姿踏碎了冬天的冷寂,或是在某个寒意袭人的清晨,领悟着世俗的真谛。

  末了万物的睡意,它常兴奋地独醒,放眼一望,万里无云的苍穹洁白无暇,间或些许白鹭从天幕上轻巧地飞逝,生怕纷挠了这派和谐之景,不知何时,淡淡的雾霭悄无声息地从山野间弥散开来,避开所有繁花似锦的色与芬芳生醉的香,轻风焚毁的灰烬吹卷下来,散落满山遍野,遥远的青山将朦朦胧胧、若隐若现,构成了一幅斑驳陆离,和谐自然的画作,一切生灵似乎仍未消醒,整个世界如梦如幻,虚无缥缈,恍忽瞧见一座古朴的廊桥,模跨于白沫江畔,昂首屹立,显示着铮铮铁骨,独特对称的建筑风格让人眼前一亮,青石瓦砾与古木的完美融合,分外耀眼,宛若一种不屈于尘世的凌然姿态。

  “喔——呜——喔”,悠长的鸣叫声划破天际,老镇欢愉地伸了个懒腰,薄雾渐逝,微风轻拂,轻盈而舒适的乡味儿迎面而来,吹向老镇每处角落,江畔簇簇青葱的林木,掀去朦逸的薄纱害羞地探起头,叶儿多郁郁葱葱,安逸地依偎着参差斑驳的枝桠,她们纹丝不动,恍若一个个隐士,静静地倾听老镇的痴情诉说,不远处,依稀可见的大桥凌空于江面,石块堆砌的身躯巍然不动,何时岁月蹉跎,风霜凛冽了年轻的容颜,却未抹去它那颗炽热的心,它在凝望,它在低语,在这宁静清幽中自成一派。

  遥镇远目,临江一带是川西的特色民居:吊脚楼。这座座建筑恰似晶莹的星斗洒落在苍茫的山水间,细细看来,亮眼的'白墙与深沉的褐木错落有致,古香古色的木制结构镶嵌在土墙中,褐与红的碰撞,擦出旷世的惹眼群风,纵然历史终究轮回、消逝,古楼仍然静默地畅吟古往今来的咨嗟,江面上的中桥是又一乡人过江的通道,流水声缭绕耳间,声声入耳,声声入魂,伫立在这小小方圆中,仿佛历经一个世纪的掠影,洒洒脱脱与世无争……

  静谧的晨间,流水也耐着性子,不愿逃离这方天地,江面仿佛一面波澜不惊的天镜,倒映着古的浩世传奇,虽不如“江间波浪兼天涌”的豪迈,却携卷着洒脱祥和的神采,不知良时已过许久,乡人漫步在小桥上,三三两两,稀稀落落,并不显得拥挤烦躁,逢时遇景,约几个知心密友,到白沫江畔处,或琴棋适性,或说些善恶因果,或论些今古兴亡,赏水乡之恬静,听流水之委婉,困来静处,且将诗酒猖狂。

  老镇像个岁月长河中的老者,两鬓白发,满脸沟壑,纯净双眼。他久久地守望,我这颗处于乱世的孤寂之心也迫不及待渴望安祥。

高三作文 篇5

  他经过几年在异乡打拼,终于勒紧裤带从牙缝里挤钱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将母亲也接了过来。虽然他成了城里人,但许多亲亲戚戚都是乡下人,他们每次来探望他,不但要长途跋涉,还大包小包地,让他忙乱一阵子。个中的滋味,只有他心里清楚。

  最让他哭笑不得的是二叔的到来。由于他是上班一族,平时一日三餐都是敷衍了事,最怕是大碗小碟地弄饭菜,但那次二叔的到来却让他不得不在厨房里忙乱了一个下午。那时他刚买了房子,乡下的二叔便打来电话说:“侄子你可真够本事,让叔沾光了,明天叔就去探你。”到了第二天,他早早地开车到汽车站去接二叔。一见到二叔他就傻眼了,只见二叔不但肩上挑着两个塑料袋,手上还提着两只活鸡,那活鸡还在朴棱棱地乱跳。二叔看见他,高兴地向他走来,边走边说:“侄子你看,叔给你带了两袋土生土长的特产,还拿了2只自家养的土鸡,保证比你在城里买的好吃。”他哭笑不得,连忙帮二叔卸下担子,将东西放在车上,还载着二叔满城里跑了一趟,让二叔饱饱眼福。回到家后,他进了厨房杀鸡做饭,他母亲则陪二叔在客厅里谈家常。好一阵刀光闪闪,腥风血雨,他才以笨拙的刀技将鸡杀了,并用了近2个小时做好饭菜。二叔走后,他将另1只乱叫乱嚷的鸡关进了杂物房,可这也成了累赘。他母亲年事已高,不方便在楼梯上走上走下地给鸡喂食。这样,他不但要按时喂鸡,还要定时打扫卫生,简直忙得不可开交。后来为了减轻负担,他不得不叫几个朋友共同把鸡吃掉了事。往后二叔有电话来时,他总要嘱咐不用带家禽来,但不知是他的言辞笨拙还是二叔的理解能力差,总是越说越糊涂,很多时候还成了一句提醒,于是每次来时还总是带来家禽。

  姨丈到来同样让他担惊受怕,有次姨丈到了长途汽车站就打电话给他,叫他去接,他让姨丈打的士来,姨丈就是不肯,非要让他开车去接不可。说白了,姨丈是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的庄稼人,舍不得花那十几块钱。当他开着车到车站时,却又见不到姨丈的身影,原来姨丈还在候车室里,但那里不准停车的,偏偏姨丈又没手机,他只好开着车来回地兜,开了很长一段路程,后来实在忍不住,抱着试试看的侥幸心里,将车一停就小跑进去找姨丈,果然在候车室里看到了也正等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的姨丈。

  当他带着姨丈一路小跑着出来时,却又傻眼了,一个警察正在给他的车开罚单。他粗略计了计,罚款要200元加上兜冤枉路所浪费的汽油,上不到班的误工费,花费不下于300元,这钱足够姨丈打20次的士都不止。可惜姨丈就是不理解,老是缠着警察说:“你们城里的警察为啥这么不近人情,人家大老远地来走趟亲戚也要罚款?”姨丈不懂交通法规,警察与他说道理也等于白说。

  最难接待的是伯爷,因为伯爷是村里的村老,一辈子未走出过山村,但伯爷在家族中有着惊人的号召力,因此每次进城,总有一群人保驾护航。由于他们到来的'时间不明确,这就苦了城里这个主人家。有一次,伯爷来电话说当天到,主人家便只好请假待在家里,可一整天过去了,伯爷还是未到。到了晚上7点钟,才看到伯爷一行9个人浩浩荡荡地过来,手里还提着8只活蹦乱跳的土鸡。这下可苦了主人家了。出去买熟食回来招待;可是店铺早已打烊了;把鸡拿去挡口杀;人家也关门休息了;叫他们去酒楼去吃,伯爷又问主人家:“你是不是身上的钱多得用不完?”说啥他们也不愿去酒楼吃。实在没办法,主人家只好亲自下厨,虽然他们也都想帮忙,但厨房小,设备也有限。母亲只得叫他们在客厅里谈家常,当主人家把厨房弄得一遍狼藉,终于满头大汗地将煮熟的饭菜端到桌上来时,时钟指向10点多了,有些乡人已在不停地打呵欠。晚饭吃完了,澡也洗完了,紧接落来的问题是安排他们住宿,还有次日的早餐,帮他们买好回乡的车票。

  送走他们后,母亲从他无奈的眼神里,似乎看出了些什么,于是说:“伢,在咱们乡下,人来客去,人情世故就是这样!”

高三作文 篇6

  走在奈何桥上,妖冶的彼岸花似火焰灼灼。一位老妇人递给我一碗汤,“孩子,喝了它吧,你会忘记一切烦恼。恩恩怨怨不过是过眼云烟,曾经种种譬如昨日死,往事随风散。”这次,我没有拒绝饮下孟婆汤。这时,身后一位身穿黛青色长袍的男子似在叫我,我泪眼朦胧的望着他,眼前水气氤氲。他似不舍,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盛满思念和深情,潜伏在回忆深处的身影被目光所触及的记忆勾引,往昔世事如烟,随浮沉归于寂静,可我早已记不起他。

  一千年前的我们是相识的。一千年前,我嫁他为妻,因婆婆不喜而被遣返回家,虽有太守之子提亲,但我只心属一人,那便是他——焦仲卿。既然生不能相守,为免牵连母亲和兄长,我于出嫁当晚投湖自尽。奈何桥旁,我们苦求孟婆,希望不要饮下汤水,希望可以记住彼此。她放我们过桥,但要我们转世后不可说出彼此,为了相认,她在仲卿肩上,我的背上各画了一株兰草,因为我前世的名字叫刘——兰——芝——。

  忘川河下,我问他“等待千年,你可曾后悔?”他笑看我,说“能许卿一世,我已无憾。”千年等待,无数日日夜夜,再次转世,我反复寻找,他却杳无音讯。

  那日,阴雨绵绵,我于一家绸缎庄避雨。一位淋了满身雨的青年恰在屋檐下避雨。不经意间抬头,我在他的白衫下隐约看到一幅图,正是我朝思暮想要找的那株兰草,现在就在我面前。一千年,时间长流驶过不短的距离,不知他会否改变?可那人、那兰草依旧未变,他却从未注意我。仲卿,我是兰芝,你的妻子,刘兰芝啊……怎能怪他无法认出我,只因我的容貌已变,他又怎会认出?

  我的目光自那一日便追随他的身影,他爱听箜篌,我便弹与他听;他喜吟词,我便陪他煮茶填词;他志与画,我便为他找寻砚墨……我们渐渐变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他会亲切地唤我“兰卿”,但他从未想过这名字的深意,兰心只为卿,奈何君不知。我以为,只要自己足够耐心,就一定可以等到;我以为,他总会发现。几次想开口告诉他,我就是兰芝,想问他,是否还记得“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殊不知距离是最锋利的刀,轻易割断情感的脉络。

  直至那日,我刚替他沏上一杯茶,他说“兰卿,我,要成亲了,十日之后,娶得是秦府小姐——罗敷。”我端茶的手微微抖动,滚烫的茶水洒在手心,但我并未感到烫。只觉得手背上有泪水划过,热得灼人。胸膛里似有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他连忙起身,问:“兰卿,怎么了?”我勉强扯扯嘴角,露出一个大概是我生平最难看的笑容,说:“没什么,风沙大罢了。我真的很高兴,因为-----因为我们是知己。”“兰卿,相信我,你一定会找到一个适合你的夫君。”会吗?如果没有仲卿,兰芝的存在又有何意义?望向窗外,太阳正缓缓下坠,像茶杯上挂着的一枚蛋黄,缓缓滑落,一直往下坠,缓慢地,无可逆转地沉沦,迷离的阳光中,太阳正吞噬最后一缕斜晖,时方盛夏,我的身上却只有冰冷的寒意。

  成亲前一日,他酩酊大醉,在我房外敲门,一声一声就像扣在我的心上,我抵在门上,紧咬着唇,不去开门,我怕见他,更怕见了不知如何是好。敲门声止,耳边传来他低沉的嗓音:“兰卿,我知道你的心意,可我真的.不能接受。有时我会觉得,你就好像是她。你的眼神,你弹箜篌的样子,真的很像,有时我甚至不敢看你的双眼。我一直在等一个人的出现,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她为我等了那么久,我不能辜负她,所以,兰卿,对不起。”那声音好似冉冉升起的一缕云烟,扶摇直上,穿过屋顶和墙壁,传入耳中。我听到了他沉重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打开门,院内早无人影,唯见那深蓝的如墨的天上有一钩月,低得像是触手可得。衬着薄薄几缕淡云,月色清寒,颜色暗得几近赤色,望去,就像铜镜上的胭脂痕,洇然就要化开了一样。月下彷徨,却不复当年模样,晓风伴银钩,影乱难拼凑。残月倚寒楼,凉风袭衣袖,怅然抚窗棂,欲说语又休。一阵清风吹过,面上冰冰凉凉,才知已然泪流。

  第二日,我来到他家中。看着府内触目可及的红色,我只觉刺眼。我见过罗敷,只因她长相与我前世肖似。今晨,我精心梳妆打扮了一番,穿上与前世式样相同的夹裙,脚上着绣着兰草的绣鞋,腰间的带子像流水般轻盈地晃动着,涂上淡雅的胭脂,带上琉璃耳坠,勾画出黛色眉峰,面若桃花,顾盼神飞。我打断了他的拜堂,她的母亲怒着问我是何人,那神情让我想起了曾经槌床大怒。谴我回家的婆婆,我苦笑着,走近他,在他耳边说:“仲卿,兰芝回来了。”我展颜给他一个我平生最美的笑容,仿佛炫目的昙花,照亮整个礼堂,又如烟花璀璨,盛开在漆黑的天幕。然后,取下簪子刺向胸膛,闭眼前,我依稀看到他抱住了我,焦急地唤着“兰芝”。当我再次睁眼,又来到奈何桥旁。

  孟婆说,何苦呢?等了千年,就换来这个结果?我不语。他一直不知,为了他,我与父母决裂;为了他,我多次拒绝提亲;为了他,我忍受流言蜚语,陪在他身边,充当他的知己好友,听他道出和另一女子成亲的消息……他从不知我为他做了什么。她问,“这次想好了?喝下这碗汤,即便千年后轮回,你二人也形同陌路,你不悔?”“这次,我不会拒绝。”喝下汤后,有一男子在身后急匆匆奔来,他似在唤我,可我回头看他,早已认不出他是何人。世事繁杂,终是无言,所谓的执念也许只是虚妄,所谓的抵达也不过是终点,只是一场梦罢。

  缥缈雨,情丝缠绵,凝眉低诉谁情;

  滂沱泪,魂逝犹唤,暗夜可堪君心;

  萧条叶,暮秋时分,痴心漫向何处;

  憔悴颜,泪啼残梦,等待怎敌相思。

高三作文 篇7

  我隐隐的感到一阵温暖抚过我羸弱的身体,微微睁开双眼,原来是夕阳的余辉透过枯黄的枝桠来到了我阴冷的窝里,它金灿灿的,像是来自天国。

  我眯着双眼看着灿烂的天空,看着那犹如宏大瑰丽的乐章般的色彩变幻,独自追逐着年轻时临风的记忆。

  那是我喜爱的蓝色,仿佛整个世界一下都变成了天空。我惊喜的号叫着,直冲向上,有箭一样俯冲向海面,然后贴着海面疾飞,直到把海风都甩在后面,直到听不清波浪的欢唱。我肆意的`宣泄着飞翔的欲望,尽情的享受着临风的快意。那个世界是那么广阔,广阔的没有天涯。

  夕阳即将沉入地平线。它仿佛知道自己即将离开,像一个濒死的画家一样,用最绚丽的色彩在天空这块蓝色的画布上尽情挥洒,它是在用它的生命涂抹辉煌。它,太阳,使阳光普照大地便是它毕生的信念,直到黑暗最后来临,也决不放弃。而我作为一只鸟儿,最终死在巢里便是最大的悲哀,就像战士逃避沙场便是耻辱一样。我要死在空中,死在飞翔里。只有天空与飞翔才是我的信念。我拼尽最后一点体力向巢边爬去。我看到最后一丝霞光恋恋不舍的离开天空,忽然感到一阵轻松,我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追风的年代。。。

  一个诗人看到了这只鸟儿从树上落下,直到坠地它仍然保持着飞翔的姿势。他默默的把那只鸟儿埋葬,又再诗集上写下:

  喉咙已不再歌唱

  美丽以化为哀伤

  只有羽翼化风

  抛下无数飞翔的弧线

  直到天空死去的那天

高三作文 篇8

  夏梦里谧然而睡的公主啊,宁静雅致,树林里遗落的阳光仿佛垂涎欲醉,伊恋自然梦一般的幻迹,连花儿的魅影也不能让公主痴往,只想在蓉蓉的静谧中寻觅一染安恬,涓涓细流,载着清晨之子的歌谣,汇成一幽爱河,凌露闪着茫茫树影,暗影浮动,公主微启萌眼,初晓晨曦,醒时亦在梦中,睡时身虽安寂,痛苦仍然醒着。此时仿佛时光也在聆听彼此的心声,清晨之子爱上了公主的纯雅,真然,从公主的一个微笑中仿佛看到了她的整个世界,悄悄地吻了吻公主的额头,公主不懂这一切,也许这就是一场朦胧的舞萦悠梦吧,乳色的天空下缠绵着紫宵云海,公主不相信是真爱的到来,更不相信清晨之子的深情,清晨之子魅雅清风,不希望一切都是他幻想出来的幻想,只希望一切幻想都会燃烧成快乐的`光明,一切愿望将结成的果实,一切雅意随心,公主喜欢着清晨之子,却希望永远能够蝶舞天涯,茗雅昭意!

  清晨之子于公主必经的路上,长成一棵深秋的梧桐,千年来将思念守望,望断了天涯,望断了柔肠,望断了秋水,暮云过了,秋光老尽,只为伊人成痴,温情脉脉的絮语、亲吻,热烈的拥抱,海誓山盟、千叮万嘱,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唯有在茫茫人海里两个灵魂的相契、并且相触,才是永恒!公主袭一身霓裳,长袖轻舞,婀娜多姿,霓裳下分明裹住公主炽热的百媚千红,长袖挥动时如沉鱼落雁如闭月羞花,片片,刻刻,都是挥洒不尽的万般柔情。今生的清晨之子不是公主前世千万回眸间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后残存的一丝余温,而是在生生世世的轮回里依旧与公主约定要地老天荒的痴者。所以那云依然在公主的天空飘着,那雨依然滋润着公主干枯的心田,所以当清晨之子为公主绽放最初的美丽后还能用残留的余香将公主再度弥漫。犹如那化蝶双飞,飞过红尘飞过万世千生永不离弃!伊可否将泪拭去?伊可否不再紧锁眉宇?伊知否,公主的泪打湿了清晨之子的情怀打湿了怜惜打湿了忧伤?你的我,我的你,天水溶为一色。说我们的爱,谈我们的情,开我们的花,绿我们的叶。

  清晨之子与公主走过江南深巷中那条青石路,前面有水,水中有船,夏梦初醒,雅意随心!

高三作文 篇9

  古语云“人而无志不可立于世”。我说:“人无敬畏不可立于世”,正如思想家“生有所息”的理论,我认为生而应有所敬畏。

  生而有畏,应敬畏生命。古人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有毁。”这是对生命的敬畏。人既然生活在世上,就应对自己的生命感到自豪,并深深敬畏她。司马迁虽受腐刑,但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忍辱负重,怀着对生命的无限敬畏,最终完成了被鲁迅评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于离骚”的惊世之作——《史记》。面对困难他没有懦弱的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用实际行动阐释他对生命“重于泰山”的敬畏。试想,若司马迁就那样含恨的.离开人世,他的生命便只是像一张带有污点的空帛,没有光辉,只有耻辱。对生命应有敬畏之情可见一斑。不过,也确有践踏生命的人,毒奶粉、假白酒使成千上万的生命陨落在绚丽的人间;假药材、毒针管使数以千计的生命黯淡在茫茫的人海。他们因为个人利益出卖自己的灵魂,践踏他人的生命。这种不敬畏生命的人,最终只能身败名裂,为人所唾弃。所以,敬畏生命才能立于世。

  生而有畏,应敬畏对手。妮诺与帕杰林娜娜动人的拥抱,令世人震撼。这就是对对手的敬畏,因为彼此的存在,他们才能更好的超越自我,创造佳绩,这种敬畏之情已超越国界。一个满山都是山羊的山中只有一只老虎,它便会变得懒散安逸,然而,一旦引入一头狮子,这老虎便又充满活力,雄威再现。也许有时对手使我们沮丧、疲惫,但更多的是给我们以积极的动力,让我们以良好的心态,更完美的姿态去面对挑战。同时,在我们生活中有时对手是隐藏的,它或许是另一个自己,当你遭遇挫折,你首先要战胜自己,获得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正如“最好的进攻是进攻自己”,超越了自己这个隐藏的对手,便可实现跨越。所以,敬畏对手才能立于世。

  生而有畏,应敬畏理想。“理想与科学是我一生的追求”,这是我对理想的敬畏。当有了对理想的敬畏,自身之渺小,理想之伟大便显露无遗。出于对理想的敬畏,屈原抱石沉汨罗,王国维拖着长辫投井,对理想的追求已超越了生命本身,令人敬佩。因为对理想的敬畏,海明威活出了个性,他热爱生命而又喜欢玩命,纵情享乐而又辛勤工作,喜欢吹牛而又实事求是,粗犷豪迈而又内心细腻。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率性而为的有个性之人,但在追求生命本真的过程中他始终不忘自己的理想。他一生勤奋创作。早上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写作。他写作时,还有一个常人没有的习惯,就是站着写。他说:“我站着写,而且是一只脚站着。我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正因为他对理想的敬畏,才有了他后来的功成名就。

  观古今,览历史,明真理。敬畏生命者可立身,敬畏对手者可立德,敬畏理想者可成事。所以,生当有所畏,畏而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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